增值税是一种额外价格税,因此,缴纳增值税与企业利润(即缴纳所得税)无关。
预付所得税已计入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已扣除;因此,在计算年度所得税时,只需使用“利润总额” * 25%-预付所得税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128条:企业所得税应每月或每季度预缴一次,并应由税务机关特别批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54条,企业应根据每月或季度的实际利润预付每月或每季度的公司所得税;很难预付每月或每季度的实际利润如果是这样,则可以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金额,或者根据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法进行预付款。一旦确定了预付款方式,就无法在纳税年度内随意更改。
因此,如果没有预付款就获利,则有承担逾期付款风险的必要。
它应该按月或按季度计算。
1.在计提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2.在预付所得税中:
借: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等。
首先进行这两个笔划,然后等到年底再还更多。
公司所得税是每年计算的,但是为了确保及时,平衡地存储税款,公司所得税应在年度末和月底(每月或每季)分期支付。纳税人提前缴纳所得税的,应当按照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额预缴。如果难以按实际金额提前缴纳,可以缴纳前一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也可以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分期预付所得税的其他方法。一旦确定了预付款方式,便无法随意更改。
按月或季度提前缴税的纳税人应在月或季度末后15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并提前缴税。其中,第四季度的税款应在季度末后的15天内提前缴纳,然后年度申报应在年末的45天内进行。税务机关应在4个月内解决和解,并将退还更多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