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法规定,物业服务属于营业税中“服务业”征税范围之内。 《关于营业税事项的说明》(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服务业是指为以下目的使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他说:「一般来说,物业服务企业会聘请专门机构和人员,以经营方式维修和修理已建成,检查和投入使用的各类物业,并为物业使用者提供全面的综合服务。服务业为服务业。这里各种财产的所有权通常不属于物业服务企业,产权的使用者通常是其他单位,企业,私人或所有者团体。这里的综合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安全,卫生和维护服务。因此,我们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来了解物业服务公司。接受业主或使用者的委托,安排劳务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物业服务,客户向物业服务公司支付一定的赔偿金(物业管理费)。该报酬包括客户应支付给安排的人工的人工费用。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 16号):“劳动服务公司接受用人单位的委托并为其安排劳务。如果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和住房公积金移交给劳务公司分配或处理,则劳务公司全部收取从雇主那里价格的差额减去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以及为劳动力提供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就是营业额。 “如果物业服务公司将其主要业务更改为“劳务派遣服务”(或建立新的劳务服务)子公司),即由雇主委托安排安保,环卫和维修工并收取服务收入,同时转移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则将物业服务公司转变为劳力服务公司。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财税[2003] 16号)规定,公司取得的收入在扣除有关费用后,可以按余额缴纳营业税。
要注意的另一件事是,物业服务收入中的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通过业主管理委员会委托对房屋的公用部分,公用设施和设备进行大修而获得的收入或财产所有者和用户。。该收入应根据建筑行业税项中的维修业务征税,税率为3%,而不是服务业税率5%。在核算项目收入时,应建立单独的帐户和单独的帐户以计算和缴纳营业税。
物业公司应缴纳的税款和税款:
物业管理公司应使用服务业务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作为税收对象和税基,并向税务机关缴纳一定数量的营业税和附加费,包括营业税,城市税维持建筑税,教育附加费等在月底,公司计算当月应付营业税,从“营业税及附加”帐户中扣除,并贷记“应付税款”帐户。
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建立“营业税金及附加”帐户来核算应由营业收入承担的税金及附加。公司产生的费用税,例如财产税,车辆和船只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应在“管理费用”帐户中核算。
1.对诸如管理费之类的收入征税
物业管理公司向房主和出租房屋提供服务所收取的管理费(包括从房地产开发商那里收取的未使用和已售出的空置物业的管理费),服务费(包括清洁费,担保费)收取营业税的5%,例如费用,公共设施维护费,停车费和其他名称,维护费(包括维护材料费和人工费),租金(包括租用公共房屋的居民的租金收入)。
2.代理收入的征税
1.代办购物的手续费的征税
为房屋交易和租房者购买商品。除了直接向客户交付购买商品的发票外,还将对收取的代理费收入征收5%的营业税。房主和租用房屋的防盗门(窗户),晾衣架,护栏和其他物品也应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2.通过收取费用获得的收入的征税
房主和租住房屋的各种业务(如水,电,煤,电话费和垃圾费)的收入可扣除后用于供水,供电和供气对电话办公室,环卫站和其他部门的余额征收5%的营业税。
3.房屋的三笔维护费的征税和计算
物业管理公司在移交物业管理权时,会从房主那里收取房屋公用部分维护资金,并从房屋开发商那里收取房屋公用部分维护资金。因为它属于特殊资金,所以特殊帐户存储,资金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者管理委员会或财产所有者,用户和财产管理公司仅供托管和使用。根据实际支出,不得暂时征收营业税。物业管理公司以提供劳务的形式从房屋的三个维修基金中取得收入的,按规定征收5%的营业税。
IV。发票或收据的税收和计算
为使物业管理公司为私人房屋所有者或租户开具出租房屋的发票或收据,应按规定征收5%的营业税。
根据税法的规定,物业公司需要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简称营业税及其附加费)。适用税率为5.6%;还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每本书5元);企业所得税(低于30,000的18%;从30,000到100,000的27%;从100,000到30,000的33%)。
营业场所已出租,因此无需支付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税;营业场所拥有自己的产权,还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税。
1.规避方法之一:关闭合同并阐明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认真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是避免物业管理风险的有力保证。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在服务合同中,如果对委托物业服务的内容,范围和期限不明确或承诺过多,将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很多物业管理公司经常过度承诺,图表中的指标好看,背离现实,盲目提高服务水平,甚至超过企业的能力,无论将来如何兑现诺言,都以“所有者至上”为口号”,不注意保护自己的利益,为了争夺一点市场份额,保证不丢失的汽车,没有人身安全,没有偷窃,也没有刑事案件,大,中,小规模的维修保证将处理多长时间。众所周知,这些都是理想的“奋斗目标”,可以用作内部管理追求和内部评估。一旦将它们纳入合同或做出其他形式的承诺,他们将陷入困境,风险将会增加。。由于过度承诺,一旦物业管理公司无法履行承诺,业主有权起诉该物业管理公司,而物业管理公司将承受自己的后果,甚至可能破产。
根据平等权利和义务的原则,在赋予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整个社区的日常事务的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弄清物业管理公司和房地产管理公司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所有者,例如所有者的物品被盗,财产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豁免管理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应承担赔偿责任;停车场的停车,所有人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承担各自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对于违反消防法规的业主,后果自负。对于违反合同,什么样的责任等应该是切实可行的。
2.规避风险的第二种方式:在服务过程中提供全面和多层次的“预防性提醒服务”。
物业管理公司应尽可能考虑所有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当然,最好进行纠正和消除。如果不能及时纠正,还必须向业主或其他有关方面(包括物业管理公司的员工)表达。在与开发商签订早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在与业主委员会,社区文明管理条约,社区公共管理法规或指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采用了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的各种服务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程序,在所有警告和针对不安全因素的警告中,必须明确不能执行的操作,哪些区域是危险的,执行操作时应注意的事项等。例如,在将每个租户的门留在复杂的办公大楼中时,张贴火灾和防盗警告,例如“复杂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请务必关闭电源和水,并锁上门窗”,并设置在没有特别护卫的情况下在自行车停放处设置“此书停放处”这个地方只提供免费停车,请保留房主自己的车上的“标志”,并放置一个“请照顾好孩子,孩子不应该进入社区游泳池旁的深水标志”等。
3.规避风险的第三种方法:将风险转移给他人。
行业中的许多人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通过在公共责任保险中采用站点责任保险来转移风险。但现在的问题是,有多少家物业管理公司有能力并愿意支付保险费?开发商不愿为社区所有者及其个人财产,公共设备和设施购买保险,以获取最大的利润。然后,只有物业管理公司动员所有业主让业主为自己购买保险,或者动员物业管理公司代表业主进行保险。返回并向车主收取保险费。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必须进行有效的宣传,灌输保险意识并向社区所有者推广工地责任保险。
监督和使用公共维护基金,充分发挥维护基金的作用,这是转移风险的另一种有效方法。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监督维修资金,并监督业主管理维修资金和使用维修资金。维护基金属于所有所有者,可用于公共设施的大规模维修。这意味着物业管理公司可以花费行业的钱,为行业组织业务,并节省自己的钱。这是降低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风险的另一种有效方法。
此外,对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一些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高度专业化的业务外包给专业人员,例如外墙清洁,电梯维护,化粪池清洁等。公司负责并有效地转移了企业的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