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找本培训学校使用的教科书,并选择其中一章来准备课程,足以教一堂课的内容...
每个人的风格和经验都不同。我建议您看一些成功的大师课程,土豆课程或优酷课程。
据我了解,中国房地产规划网总裁李明军就是其中之一。他是著名的房地产税收筹划专家,福布斯房地产的一些特别任命的私人税收顾问,并邀请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和其他高等院校讲师。
你好。
1.国际避税天堂的问题
使用国际避税天堂避税本身并不违反法律和法规。相反,这是一个很好的可选税收计划。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
4.由居民企业在国家(地区)设立或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企业,其实际税负明显低于本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税率。不合理因业务需要无需分配或减少利润分配的,应当将上述应归属居民企业的利润的一部分计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
可以看出,对于具有税收管辖权的境外居民企业的收入,以及“机构”非居民企业的收入的“实际联系”,无论它们是否处于“国际避税天堂” ,其相关收入必须按照中国税法征收税收。
此外,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如果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商业交易不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并减少企业或关联方的应税所得或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有权以合理的方式进行调整。
因此,税务机关有权使用国际避税天堂来调整关联公司的利润转移。
第二,资本稀疏的问题。
资本弱化是指公司和投资者在选择融资方式和投资方式以最大程度地实现自身利益或其他目的时,由于权益份额的减少和贷款比例的增加而引起的公司负债和所有者。净资产比率超过一定限度的现象。根据经济合作组织的解释,公司股本资本与债务资本之比应为1:1。当股本资本小于债务资本时,它就是资本弱化。
增加债务融资可以通过列出利息支出来减少所得税支出并减轻税收负担。同时,对于投资者而言,债务投资被用来代替股权投资,因为债务补偿的顺序先于股权,从而降低了不退还投资的风险。此外,与股权融资有关的程序比较繁琐。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
1.允许扣除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以下利息费用:
(1)从金融企业借款的非金融企业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各项存款的利息支出,银行间借款的利息支出以及企业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企业为从非金融企业借款而支付的利息部分,不得超过金融企业对同一时期相同类型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2.企业从关联方接受的债务投资与权益投资之比超过规定标准时发生的利息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予扣除。
中的“债务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融资,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或者需要以支付利息的方式用其他方式补偿。
企业从关联方间接获得的债务投资,包括:
(1)关联方通过不相关的第三方提供的债务投资;
(2)非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债务投资,由关联方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3)从关联方间接获得的其他债务信贷投资。
中提到的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接受的,不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的投资,并且该投资者拥有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
所引用的标准,它接受关联方的债务投资及其股权投资是:
(1)金融企业,5:1;
(2)对于其他企业,为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