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各种顾问费。
现在,国家规定每月营业额少于3W的小型公司免征税收。
1.提款方式:贷款余额×提款比例。该方法非常简单,应计比率可以在公司的财务会计系统中固定,并且不经常更改。例如:1%,1.5%,2%等都可以。
2.应计时间:应在每年年底计入或调整。一种是每月和每季度调整。使用哪种方法可以基于个人喜好。
3.应计比率的确定:应计比率通常为1%,在某些情况下为1.5%。这应根据当地税务部门允许的税前扣除百分比确定。不清楚的学生可以向主管咨询。
4.合理避税:如果可以适当提高应计比率,则应在每年5月结算时调整所得税,以便可以适当占用资金。
5.会计核算方法:设置科目:“资产减值损失---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一般风检准备”
条目如下:
借款:资产减值损失-贷款损失准备金
贷款:贷款损失准备金---常规风试准备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小额信贷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48号,以下简称48号文),明确了增值税和企业收益。小额贷款公司税税收优惠。小额贷款公司应规范财务处理,注意政策细节,以便顺利享受税收优惠。
小额贷款公司可享受增值税折扣
1农民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第48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由省级财务管理部门(财政局,局等)批准的小额贷款公司为农民提供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关于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附件一,《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转增值税”,第41条规定经营免税,减税项目应单独核算免税和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应注意将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分开核算,否则不允许免税。
2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小额贷款公司免征增值税利息收入,注意价格和税收的分离,并将其转换为不含增值税的收入。 “”(蔡[2016〕根据第22号(以下简称第22号文件),应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例如,一家小型贷款公司从向农民的小额贷款中获得了100万元的利息收入。根据22号文件的规定,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94.34
应付税款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5.66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税款减免)5.66
贷款:营业外收入5.66
3是否可以将简单的税收政策应用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增值税?
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税务公司应按照一般税额计算方法缴纳增值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改革和促进试点改革试点金融改革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规定,农村信用社,乡镇银行,农村共同基金合作社和银行机构向县(县级城市,地区和旗帜)以及县以下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的独资贷款公司或法人机构,可以选择采用简单的税额计算方法。至3%计算收税率并支付增值税。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可以选择简单征收的企业,一般纳税人不能按照简单方法征收。
4小额贷款公司的增值税能按季度申报吗?根据{{}}文件附件一第47条,四分之一纳税期适用于小型纳税人,银行,金融公司,信托和投资公司,信用合作社以及财政和国家税收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小额贷款公司不在上述银行,金融公司和信用合作社之列。通常,小额贷款公司的纳税人必须按月申报增值税,而不是按季度申报。
小额贷款公司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1农民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减少了90%
第48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由省级财务管理部门(财政局,局等)批准的小额贷款公司为农民提供的小额贷款。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利息收入按90%计入总收入。请注意,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是指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尽管必须准确说明免税额,并将其转换为不含税的收入。
2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
第48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经省级财务管理部门(财务办公室,局等)批准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在年底前建立贷款余额1个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百分比可以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具体政策措施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9号)执行。 ,以下称为文件9)。
本年度扣除税前所授予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本年度扣除税款前允许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年底允许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1%-税前扣除的税前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上一年末
例如,一家小型贷款公司在2017年底的贷款余额为1亿元,并以2%的比率提取了200万元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扣除公司所得税前的准备金为100万元,另减100元。一万元不能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一百万元。如果发生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300万元,则应按规定扣除税前已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100万元。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200万元以下。
根据48号文件和9号文件的规定,本年度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算结果为负,因此应相应增加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对农民的小额贷款的具体要求
1什么是农户
农民家庭是指长期居住在城镇行政区域(城关镇除外)的家庭(超过一年),还包括在管辖范围内的行政村居住的家庭城关镇居民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的户口不在本地居住超过一年的家庭,国有农场的雇员以及农村个体工商户。
城关镇是中国县政府所在地的俗称,即“县治”的含义;新中国成立后,全国许多县以“城关镇”为县(县)镇行政体制的正式名称。。
2什么是小额贷款
第48号文件规定,小额贷款是指单笔贷款余额不超过10万元。如果单笔贷款不超过10万元,但农户贷款总额超过10万元,则不是小额贷款,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
例如:
在第一种情况下,农民A从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了100,000元,这是一笔小额贷款,农民B从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了12万元,而单笔超过100,000的贷款就不是一笔小额贷款了;
在第二种情况下,农民A在第一季度从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了90,000元,这是一笔小额贷款。如果不偿还以前的贷款,第三季度又借了8万元。十万元以上不再是小额贷款;
案例3:农民A在第一季度从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了90,000元,这是一笔小额贷款。第三季度,他先还了7万元,然后又借了8万元。贷款余额是10万元,仍然是一笔小额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第48号文件已于2017年6月发布。小额信贷公司在2017年第一季度获得的小农贷款的利息收入可免税,但已经付清。我该怎么办?根据第48号文件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止征收的增值税可以在下个月抵扣或退还给纳税人应付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