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考虑每月预扣并在年末关闭以弥补差额。
补充:
每月预先发行,主要是为了避免将高税率应用于集中式分配。如果真的很多,那就没有办法了。
添加:
可以解决一段时间,但不能从根本上通过事务解决,一旦检查就很容易找到。
3.此外,可以在线搜索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目前只允许在税前扣除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率不得超过12%,部分高薪单位缴纳的最高税率为15%)所支付的3点积分不能在扣除工资税,医疗费,养老金之前扣除。另外,这三个“金”是根据事实扣除的,未支付的则不予扣除。为了尽量减少税费,只需要高额的养老金和12%的住房公积金即可。
答: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们了解到,由于您的公司使用基于销售的佣金方法,因此公司希望了解与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有关的问题。
(1)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工资由纳税人在受雇于公司或在公司工作的雇员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现金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费以及与持股或其他相关的其他支出被雇用“员工从公司赚取的所有收入,包括工资,奖金,销售佣金,区域补贴,价格补贴和伙食补贴,都应作为工资和薪水支付。
因此,应将贵组织支付给员工的销售额的一定百分比计入工资和薪金,并与当年允许企业所得税相关的应税工资扣除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应税工资税收调整。
(2)个人所得税。
目前,国家仅对保险营销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单独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人员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国税发〔2002〕98号)第1条“保险营销人员扣除实际收入后每月收取的佣金收入”营业税和附加付款,您可以根据余额减去不超过25%的营销费用,然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分开的市可以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具体扣减比例在“上述范围内确定”,保险营销人员在取得佣金收入(销售佣金)时可以依法扣除营销费用的25%,然后将税法适用于扣除费用,余额扣除后扣除相应费用,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个人所得税。此外,任何公司雇员在获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时都不能扣除任何所谓的营销费用,而应将全部特许权使用费用作雇员工资和薪金收入的一部分,并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您单位的销售人员获得的佣金应计入当月的工资和薪水,并对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