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电话费不能在税前扣除。
由于这是个人消费行为,无法输入费用,因此无法在税前扣除。
就税法而言,它必须是非法的。除了获取发票外,业务还必须真实,合理。显然,这是一种避税的方式,不仅达到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目的,而且还降低了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做得合理,应该没问题。至于是否报告,这是您自己的事,不会追究您的责任。
这是正常的。诸如通信之类的发票都是消费者发票。员工使用此类发票。然后,公司支付工资,这相当于将工人的工资转换为营业支出(或营业支出,原本是利润,现在变成了(成本资金)公司的投入和销售项目被冲销。另一方面,公司的成本变高了,变相减少了利润。企业所得税可以少交。
就个人而言,如果您通常在领取工资时就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这样做之后,您不必缴纳更多税款。
这种避税是非法的,也是避税的(但原则上不是非法的)
如果您仍然不了解,可以再次询问。
企业将如何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