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种方法。
1.伪造员工。在制作工资表并申报个人所得税时,一个人的工资会以几个人的名字列出,这样可以大大减少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当然是公司要找到足够多的人假装自己是公司的员工,最好不要寻找本地人,因为个人所得税的支付是汇总的,也就是说,存在本地当期所有个人收入的汇总税务局。如果您使用本地人,可能会导致他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增加了。
2.费用报销。工资中超过阈值的部分将替换为发票。以偿还员工费用的名义,钱被发送给员工。公司的支出没有实际增加,只有薪金支出转换为其他支出。当然,如果企业需要查找足够的合法发票,则需要大量的发票,查找发票替代品将更加麻烦。
问:授予员工的交通补贴和住房补贴等税收待遇是否属于工资,薪水或员工福利类别?那其他补贴呢?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及工资和职工薪酬扣除的有关规定(国税函〔2009〕3号),定期向所有企业或全体职工发放或返还交通补贴。和住房津贴费用以及企业可以提供的内部财务系统,应属于雇员福利类别,在总薪金的14%内扣除。企业报销的职工运输费用(包括汽油费,过路费,私家车水电费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视为已将职工应得的工资性收入报销给了职工。 。提供税前扣除。企业在对员工发放或报销的各种补贴进行税收相关处理时,可以遵循以下三个原则:第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扣除的通知》(国税)函件[2009]No.)相关规定,以确认已发放或偿还的各种补贴应属于工资和薪金类别或雇员福利类别。其次,根据国税函[2009] 3号的规定,企业应建立更加规范的工资,薪金制度(福利制度),该制度应明确工资,薪金(福利)的范围,内容和标准,并予以批准。由董事会或员工代表大会,收益应是企业为所有雇员或部分雇员定期支付或偿还的费用。企业按照制度规定支付或报销的合理费用,可以按照上述第一条从工资和福利中准确扣除,并按照税前规定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