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支付欺诈并不是为了避免税收风险,而是为了逃避税收,以便发现应缴税款和罚款。
在这里,我只能谈谈您从税务局的立场提出的问题。
(1)虚假工资的判断。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要建立劳动合同,以判定该劳动者是否为公司职工(临时工),并确定公司的年终企业所得税结算方式。清算时,工资费用结转至相关损益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对于欺诈性工资,如果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应预扣应预扣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类别A)第22行,针对企业所得税年终最终结算和付款(3)(税项调整项目的详细信息) ,将支付假工资所有这些都将被消除,税收调整增加将得到处理。
(4)处理上述问题后,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和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9号总统令)的有关规定处理欺诈性工资中华民国)。
根据《税收管理法》的规定,这是逃税,其罚款如下:
...
第六十三条纳税人未经授权伪造,篡改,隐藏或销毁了账簿和会计凭证,或者在账簿上或经税务机关通知,列出了更多的支出或没有或更少的收入。那些拒绝申报或作出虚假的纳税申报表而没有缴纳或少付税款的人是逃税。偷逃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未缴或未缴税额和滞纳金,处以未缴或未缴税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构成犯罪,应进行调查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应采取前款所列措施,不缴纳或少缴预扣税或已收税款,税务机关应追缴未缴或未缴税款和滞纳金,不征收或不缴纳。处以50%以上且少于所缴税额五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捏造虚假的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纳税人未作纳税申报,没有支付或少付应付税款,税务机关应追缴未缴或未缴税款的税款或逾期付款,并征收未缴或未缴税款的百分比处五十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