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合作开发合理避税。通过这种方法,营业收入和股利收入的收益性质可以在收益性质上相互转换,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经营方式,以减轻税收负担。
(2)股权转让方法用于合理避税。股权转让业务无需缴纳营业税,城建税,附加费和土地税,从而减少了房地产转让过程中的巨额税款。
(3)充分利用合同装饰费用的合理避税优势。
(4)以较低的内部转让定价从高税国家向低税国家或避税天堂出售货物和分配成本,或者以较高的内部税从低税国家或避税天堂向高税收国家对商品的销售定价和分销成本降低了国际关联公司的总体税负。
(5)关联公司互相提供服务或劳务,通常外国公司收费高,国内公司收费低或不收费。其中一些还列出了海外公司的费用。房地产的合理避税方法,即使用股权转让法合理避税的方法,似乎具有成本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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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的避税方法有很多,主要有:国家优惠税收政策的使用,转让定价法,成本计算法,融资法和租赁法。
新税法的颁布和实施将把减免税的权力交还国务院,以免出现过多的减免税现象。同时,税法还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例如: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征15%的税;新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自生产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以“三废”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可以在五年内减免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及相关咨询,服务,培训等,暂时免征年纯收入30万元以下所得税等企业应加强这方面的优惠政策研究,努力通过调整收入,使企业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最大程度地避税,增强实力。
同时,全国各地的经济开发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吸引投资的条件非常诱人。他们中的大多数根据几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各种费用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如果企业是高新技术产业或鼓励产业,那么这种有利条件当然将成为企业逃税的优先因素之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计算和征收个人所得税等一年奖金的方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全年获得一次奖金的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调整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1.年度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年度经济利益和对员工的年度工作绩效进行的综合评估,向其支付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还包括单位根据对年终薪金涨幅的评估,年薪制度和绩效薪金方法兑现的年薪和绩效薪金。
其次,纳税人获得全年的一次性奖金,将税款分别作为一个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进行计算,并由扣缴义务人按照以下税收计算方法缴纳预扣税:
(1)将雇员在当月获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并根据其商数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扣除额。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月份中,雇员的月薪和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则应扣除年度一次性奖金来自“员工的月薪与薪金收入和费用扣除之间的差异”对于余额,应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
(2)应根据适用的一次性奖金和本条第(1)项确定的快速计算扣除额计算税款,该扣除额是在月。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则适用公式为:
应付税款=员工当月的一次性奖金×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2.如果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则适用的公式为:应纳税额=(员工全年的一年奖金-员工的月工资及工资收入和费用扣除差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3.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每个纳税人只能使用一次纳税计算方法。
4.对于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在年底获得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应按照本通知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执行。
五,员工除了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外,还获得各种奖金,例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高级奖,出勤奖等,这些都与根据税法,当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提供个人所得税的支付。
六。对于无住所的个人获得本通知第5条所述的各种奖金,如果该个人在当月内在中国没有纳税义务,或者由于出入境原因而对该国的工作时间不满意。对于该月,仍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的奖金税征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和计算税收。
7.本通知将于2005年1月1日生效。如果以前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则将执行本通知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华居留个人奖金的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实施后如何计算和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运营商年薪表”(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目前,该文档仍然有效。
合理避税是税收筹划
考虑到旧法律的缺点,新法律进行了重大调整,从而导致企业所得税计划的重大变化:
(1)从注册区域的规划变为企业性质的规划
旧法律规定,只有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的高科技企业才能享受15%的优惠税率。因此,不在税收筹划中的高科技企业可以在税收筹划中被公司分开或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到位于该地区的关联公司,并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甚至利用“区域内登记,区域外经营”寻求减免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需要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收15%的所得税,并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优惠的企业所得税。不再有区域要求。因此,必须将企业的税收计划从税收地点的计划转移到企业性质的计划。
(2)从员工人数计划更改为员工特征计划
旧法律规定,只有安置残疾人的公民福利企业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在这一政策指导下,普通的盈利性企业只能计划减少员工数量,增加员工的劳动强度;新法律规定,所有企业只要雇用合格的下岗职工,残疾人等,并从事国家鼓励的经营活动,就可以享受减免税的税收优惠。为此,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认真规划和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国家鼓励的人员安置,分析上述人员和一般人员的成本和收益变化,并注意以及相关文件的人工工作。签订合同和社会保障工作。
(3)从组织规模计划转变为组织结构计划
新法律采用了“注册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的组合。因此,企业应预测分支机构的损益,并据此对分支机构的性质做出决策。
(4)预扣所得税的计划
股息税是许多国家/地区的普遍做法。中国免除外国投资公司的股息,也是造成“假冒外资”现象日益严重以及税收来源大量流失的重要原因。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股息和非居民公司获得的股息征收所得税,税率为20%,这对一些在国外低税区投资的公司产生了很大影响。这部分非居民纳税人可以使用我国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协定来合理避税。例如,在香港,爱尔兰,毛里求斯,巴巴多斯和其他国家和地区,与我国的税收协定都规定5%的预提所得税税率不适用于股息。美国,加拿大和其他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定不适用于股息。预提税率超过10%。非居民企业可以将公司的注册地迁移到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免缴部分税款。这是一种长期的避税方法。另一种短期避税方法是尽快将现有股息汇出国外,或在新的公司所得税法生效之前将股息再投资,不仅可以避免20%的所得税,而且可以享受优惠的退税政策原始外商投资企业的再投资。
(5)其他计划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本法颁布之前获准成立的企业,根据当时的税法和行政法规,享受低税率的,可以按照国务院在本法实施后的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依法制定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具体领域,以及国务院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支持,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对于在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后获准成立的公司,将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执行25%的税率。然后,计划在不久的将来成立公司的投资者可以“借壳”避税。这是借用一家在低税率地区成立的休眠公司的空壳资源,而该公司只有少量业务或根本没有业务来从事新业务,从而在过渡期内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当然,这种方式存在一定的风险,更适合集团公司利用休眠企业来开展新业务。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