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收入的角度来看,投标公司的税收筹划空间很小。
因为出价公司的收入不受任何优惠税收政策的约束。
没有区别。所有的都是招标代理,但是一些招标代理公司只做政府采购招标,而不是工程招标代理。也有仅从事工程招标代理而不进行政府采购招标的工程招标代理公司。也都做完了。只是业务范围不同。
招标代理公司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有关服务的社会中介公司。
招标费是一种服务费。
未收到发票时的第一笔付款:
借款:预付帐户-x公司
贷款:银行存款
现金(销售人员的借记和付款单)
中标后,获得发票:
借款:销售费用-中标的服务费
贷款:预付帐户-公司x
1.确认收入(标书款):投标人购买标书(例如300元,收入不计增值税);
借款:应收帐款-Project A-X Company 300
贷款:营业收入300
2.确认付款:投标人将付款(招标付款)到公司帐户;
借款:银行存款300
贷款:应付帐款-X公司(我不知道该项目)300
在这里,为什么将收款放在应付账款下是一个难题。
同时,业务人员启动转售过程,制作转售证明,并将未知项目的收据转移到该项目,以方便退还投标保证金:
5.确认付款:出价人向公司帐户付款(中标服务费);
6.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投标人未能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