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税收筹划是一种在现有限制条件下研究最适合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计划的理论。它的目标是“最大化税后收入”。这就要求纳税人认真研究政府的税收政策和立法精神,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寻找可以自己使用的方法,并在纳税的前提下减轻税收负担。依法。在有效税收筹划基本定义的基础上,提出了有效税收筹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在经济交易成本中,税收只是一种经营成本。选择一种简单地试图将税收成本降至最低的组织形式是一种短视行为。不确定性和非税收成本应在税收筹划中占据重要位置。有效的税收筹划必须遵守税收法律,并考虑税收筹划的限制,并且必须实现零税收相关风险。
A--进项税11000 /(1 + 17%)* 0.17 = 1598.29 B--进项税10000 /(1 + 3%)* 0.03 = 291.26 C--无进项税---------- -------------------------------------------------- -------销项税20000 * 0.17 = 3400利润如下+3%)-3000-(3400-291.26)= 4182.52 C-20000-9000-3000-3400 = 4600 ------- ------------------ -------------------------------- --------------
楼上的问题2是正确的
问题1有很多错误。 1.从2008年3月起,每月减税标准为2000元,而不是16000元。 2.年终奖的计算不排除12月以后的税率。 3.“年终双薪”的要求
1.“年终双薪”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第十三个月薪水”
(一)企业年末仅支付“十三个月工资”,不发放其他性质的一次性奖金的情况:“十三个月工资”按照国税发〔2005〕No号的规定执行。 9将“月薪”除以12,并根据适用的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额计算商和支付个人所得税的商。
(2)企业在年末同时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和一次性奖金的,按照国税发〔2005〕9号第三条的规定,在纳税年度中平均分配给纳税人。查找税率的税收计算方法仅在12月一次。同时,根据第5条的规定,向企业提供“第13个月的工资”和一次性奖金。由于“第13个月的工资”与年终一次性奖金之间的关系,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定义。可以按“十三个月工资”和一年期奖金之一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您不能按照国税发[2005]号选择支付“十三个月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金。 9规定的计算方法。如果根据国税发[2005] 9号选择一次性奖金,则“十三个月工资”必须与当月工资和当月支付的工资相结合,才能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规划:
1.(5000-2000)* 15%-125 = 325元25000 * 15%-125 = 3625元当月应纳税总额为3950元
2.(5000 + 5000-2000)* 20%-375 = 1225元20000 * 10%-25 = 1975元本月总税额3200元
显然,使用选项2可以比选择项1少交纳750元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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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指税务部门总结以往的税收工作经验,修改和完善未来的工作,并制定定期计划。这里的税收工作是全面的,包括税收,检查,管理等综合工作。
税收筹划:(1)税收筹划的主体是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即纳税人; (二)税收筹划科学,合法,符合公共税收政策指导,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3)税收筹划的目的是获得税收利益。
1.残疾人的就业可以税前工资的200%扣除
2.主要考虑商务娱乐支出,慈善捐款,广告支出等,这些均在税前扣除。您可以先考虑公司的总年收入是多少,然后估算这些费用的支出~~~
就税收筹划的方式和形式而言,税收筹划的性质决定了只能有两种税收筹划类型:优惠税收筹划和经济税收筹划。
中国的土地增值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有点类似于超额工资的累进税率)。增值税率越高,所使用的税率越高,所支付的税款就越高,因此可以通过控制增值税率来控制土地增值税计划。来吧。
企业对于企业而言,税收筹划可以合理地节省税收,减轻税收负担并减少现金流出。因此,企业可以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但是,有时节税者和避税者没有或不能完全由计划者控制。它还需要各个部门的协调与合作,例如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和销售。可以达到创造最大经济效益的目的。
例如,企业有时会出售不需要(使用)或用于更新设备和恢复闲置资产目的的固定资产。但是,高昂的售价并不一定会导致大量现金流入。
假设该公司打算出售已征收一年消费税的游艇。该游艇的原始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并已计提折旧50万元。如果企业以2000万元的价格出售游艇,则由于人民币超过原价;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商品和机动车辆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 29号)的第二次通知:机动车辆,摩托车和游艇,如果售价超过原始价格,则应按50%的减免率征收增值税;如果售价不超过原始价格,则免征增值税。企业为此必须缴纳增值税:[2020÷(1 + 4%)×4%]÷2 = 38.85万元,企业净收入为2020-38.85 = 1981.15万元。如果企业将销售价格降低至199万元,尽管从购买者那里获得的收入减少了21万元,由于税收义务的消失,企业的纯收入将增加1999-1981.15 = 178,500元。另外,由于销售价格的降低,企业已经掌握了交易的主动性,完全有可能对购买者提出更优惠的付款要求,例如要求他们提前付款。这样,公司现金流入的增加远远不止是178,500元。因此,仅靠一个部门的运作就很难完成出售此类资产的公司税收计划。确定销售价格,产生税收义务以及计算税款需要财务,销售和管理部门。相互配合,共同为企业寻找可以获取最大利益的价格,从而达到节约税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