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以个人名义购买汽车涉及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折旧费不能在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接受购车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否为股东则有所不同。
2.如果要进行税收筹划,建议以单位名义购买汽车,供个人在雇用时使用,这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并且个人将使用约定的离开公司时将车辆转让给个人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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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方法是对汽车收费,即出售汽车,该汽车将在下个月和下个月进入,延迟缴纳税款也是税收筹划的一种方式。
否则,您可以扣除3%的税
根据规定,当纳税人购买车辆时,税金的计算基础是购买应税车辆的全部价格和实付费用(不包括增值税)。对于价格过高的费用,有以下规则。 (1)如果付款是通过收款单位的账单收取的,则可以用作收款单位的额外费用,并计算车辆购置税;如果付款是通过专员的账单收取的,则不应计算车辆购置税。
(2)车辆购置税是纳税人为与车辆购置的工具或零件所发生的支出所征收的税款,但是如果购买时间或卖方不同,则不征收车辆购置税。 (3)车辆购置税是对车辆购置税征收的,但是,如果消费时间或付款方式不同,则不征收车辆购置税。
根据上述规定,为做好车辆购置税的税收筹划工作,应尽量分摊临时许可费,购置工具成本和车辆装饰费,并安排尽可能在不同时间或通过不同的相关销售消费。当事人开具发票,以降低应税价格,并达到降低购车税的目的。
请参阅
1.具体案例某汽车轮胎厂每月销售1000个汽车轮胎,每个轮胎标价2500元(不含增值税),每个轮胎消耗一个包装,每个包装的价格为50元。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请问,如何执行该汽车轮胎工厂的消费税税收筹划?
2.规划思路:
如果公司与轮胎一起出售包装价格,则应与轮胎价格一起对包装征税。
应付消费税金额为:2500 + 50 /(117)×1000×3 = 76282.05(元)
如果企业未将包装材料纳入轮胎销售价格,而是采取保证金的形式,则每份包装材料保证金为50元,则包装材料保证金不计入轮胎销售税。
此时企业应交的消费税额为:2500×1000×3 = 75000(元)
对于包装的回收,请考虑以下两种情况:如果在指定期限(通常为一年)内回收了包装,并且公司退还了押金,那么如果包装在指定期限(通常为一年)内,则企业退还押金。保证金无需缴纳消费税,企业可以节省税款:76282.05-75000 = 1282.05(元)如果在规定期限(通常为一年)内无法收回包装,则是否包括退还的押金存款或不收税。企业应缴纳的定额消费税为:50 /(117)×1000×3 = 1282.05(元),但企业可以将缴税时间推迟一年,企业仍可以按时缴纳。退还税款。
3.分析与评估:如果包装任务的主体是制造商,则企业应采取“保证金”的形式,以便将包装的价值排除在税基之外。企业还可以采用“先销后包装”的方式,使商人成为负责包装任务的主体,并将包装任务传递给商人。
税收筹划可以使您少交税。对于一些营业收入丰厚的公司,如果肯德基每年少缴纳几亿美元的税。
税收筹划可以选择在具有税收政策的地区以新公司或分支机构或公司搬迁的形式注册公司,并享受一定程度的退税政策。例如,重庆正阳工业园区可以给予企业30%-50%的税收优惠
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法(一)农产品和税收优惠政策1.农产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中国税法规定,从事种植,养殖,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生产和销售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同时,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免税农产品时,进项税额按农产品购买发票或购买价的13%扣除率计算,可以从农产品进项税额中扣除。当期销项税;但是,不得扣除自己生产的农产品的进项税。
2.具体的税收筹划方法。企业使用自己的农产品进一步生产工业产品,不得减免增值税。因此,为了达到减税的目的,生产企业可以采用单独的或分散的方式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也就是说,通过建立独立的法人实体,农产品的生产和农产品的深加工是分开的。这样,它成为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的产品交易,以达到减税的目的。
(二)废旧物资的采购政策和税收筹划1.废旧物资的采购政策。财政部规定,经营废旧物资回收的单位出售购进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购买由废料回收单位出售的废料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开具废料回收业务单位。由税务机关监管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从进项税额中扣除,扣减比例为10%,但此规定仅适用于专门从事废料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其他纳税人不能执行此规定。因此,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自己购买的废料与从经营废料回收的单位购买废料之间的税收负担有所不同,因此可以执行增值税税收筹划。
2.具体的税收筹划方法。与农产品税收筹划方法类似,生产企业可以建立独立的法人实体来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制造企业自行购买废料,只能取得普通增值税发票,只能抵扣企业的进项税;如果制造公司直接从经营废旧物资的部门购买废旧物资,则可以享受进项税抵扣额减免,但这必然会导致购买废旧物资的成本大幅增加;因此,在通过各种方法分析企业可能承担的税收负担之后,公司合理避税的最佳方法是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的采购。这样,生产企业可以通过分散的机构开具特殊的增值税发票来抵扣进项税。同样,新成立的废料收购公司也可以根据国家废料收购政策享受国家免税政策。
例如,当企业B是从事塑料瓶生产的企业时,生产塑料瓶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是废塑料容器。如果乙方直接购买废旧塑料容器共计人民币500万元,由于乙方只能取得普通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能按规定扣除进项税额;如果企业B成立专门从事收购生产塑料瓶所需的废塑料容器的独立法人公司,则企业B设立的独立法人将收购价值500万元的废塑料容器。从进项税中扣除10%,新成立的购买废塑料容器的公司可以在收购阶段享受免税。
(3)微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筹划1.微型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中国的绝大多数企业是私营企业。近年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数量迅速增加和发展,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了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并确保增值税征收的顺利实施。 2016年4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了2016年至2017年微型和微型企业的增值税政策。公告指出,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小型规模较大的有纳税义务的增值税纳税人,当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时,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暂免税。增值税优惠政策。
2.具体的税收筹划方法。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有一定条件,即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小型和微型企业只有在此标准内才能享受国家免税政策。随着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发展壮大,不可能长期享受这一优惠政策。为了享受小微企业的长期优惠政策,有必要对小微企业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与上述方法类似,小微企业可以采用离散或分散经营的方式,将不符合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公司分开。即,根据操作模式和业务特征可以将企业分为两个或多个。小型和微型企业,使公司分离后可以继续享受小型和微型企业暂时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从而减轻了整个企业的税收负担。
例如,C是一家从事计算机和零配件销售的小型微型企业。 2016年9月,实现销售收入40,000元,其中计算机销售25,000元,计算机零配件销售15,000元。如果C公司不拆分,将无法享受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如果C公司建立了法律批准程序,它将成立两家小型和微型企业,一家专门从事计算机,另一家专门从事计算机零部件。然后在2016年9月,两家公司每月获得的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万元,因此可以暂时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