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啤酒和黄酒以外的酒精类产品的包装押金,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其他商品保证金,逾期或超过十二个月的,应当纳入销售合同并加征增值税;啤酒,黄酒以外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依法缴纳消费税。 。
包装押金的税收要求如下:
1.普通货物包装的押金不征税,逾期或超过一年不退还应缴纳增值税。属于应税消费品的,还应当征收消费税。
2.对于啤酒和黄酒以外的酒精类饮料,包装押金在收取时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押金逾期将不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没收后,余额将转入其他业务收入。啤酒,黄酒包装的定金,按固定金额征收消费税。因此,在收取押金时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在到期日后未归还时确认收入。
3.包装已按产品价格出售,但要另外支付押金以鼓励购买者退还包装。如果含酒精饮料(啤酒和米酒除外)的包装与上述相同,则说明该包装已被收集。准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是用于包装普通商品和啤酒,黄酒的订金,则在到期日后仍未恢复包装,则该笔押金将被没收,并且该没收的订金需缴纳增值税。
一,包装押金收入的税额范围确定根据现行增值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一般来讲,包装押金收入单独核算,一年内未到期,不包括在内。征收营业税,但逾期未退还的押金不予退还,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逾期”是指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或者超过一年的期限,无论是否退还,应在销售中缴纳超过一年的保证金。具体来说,可以区分以下两种情况:(1)来自包装消费税的货物的包装收入。对于非酒精类应税消费品包装押金收入,在逾期的前提下,将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含酒精的应税消费品包装材料的押金收入的税收划分为:首先,啤酒和黄酒包装材料的押金收入,无论是否过期,都无需缴纳消费税(因为啤酒和黄酒需缴纳特定的消费税);在此前提下,啤酒和黄酒包装的存放应缴纳增值税;第二个是其他酒精产品包装押金的收入,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2)在未逾期的前提下,非消费税货物的包装押金收入仅应征收增值税,不得征收消费税。 2.包裹存款收入的计税方法和计算公式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包裹存款收入被视为含税收入,应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应转换为非税收入,然后纳入营业税计算。计算公式为:(1)非存款收入=含税收入/(1 +增值税率或征收率)在公式中增值税率与销售增值税率相同商品公式中的征税率是使用简单征税的应税货物税率。
增值税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乘以适用的消费税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3条的规定,应税消费品与包装一起销售时,无论包装是否单独定价以及如何计算,应纳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缴纳消费税。如果包装不是与产品一起出售,而是收取了押金,则该押金不应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中征税。但是,由于包装过期而无法退还的押金或已收取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纳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中,并按适用的应税消费品税率缴纳消费税。
对于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一起计价并另外收取定金的包装押金,所有在规定期限内未退还的纳税人应纳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并按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营业税。
包装是指纳税人用来包装自己的商品的各种物品。通常情况下,卖方从买方那里收取包装押金,然后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包装,然后卖方退还收到的包装押金。根据税法,纳税人为出租或出售用于销售商品的包装材料而收取的押金将单独记录并在一年内入账,并且不会过期。它们不包含在营业税中;对于包装材料不再可退还的押金,应按照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实际上,应注意以下特定规定:
①“逾期”是指按照合同或一年的期限实际逾期,并且收取的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可以退还,均计入营业税。
②包装押金为含税收入。合并营业税后,有必要在计算应付增值税之前将定金转换为非税收入。
③包装押金与包装租金不同。包装租金是不合算的费用,增值税是在出售商品时用付款来计算的。
④自1995年6月1日起,收集的用于销售除啤酒和黄酒以外的酒精类产品的包装材料押金,无论是否退还或如何计算,均应计入当期营业税。
根据现行税法,纳税人收取的用于出租和包装用于销售商品的材料的押金将单独记录并在一年内入账,并且不会过期。它们不包含在营业税中;对于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其中,“逾期”是指按照合同约定的或期限为一年的实际逾期,收取超过一年的定金,无论是否退还,均计入营业税。当然,当将包装押金并入营业税时,有必要在合并营业税之前将押金转换为含税价格。
计划销项税的关键是销售。可以从以下方面计划销售:
1)注意过高的收费
开箱即用的费用应转换为不含税的销售,并征收增值税。
例如,在使用包装材料进行销售的情况下,尽量不要让包装材料与货物一起出售。取而代之的是收取包装材料押金,而包装材料押金应单独核算。
2)选择合适的销售方式
采用合法的价格折扣销售方式。只要折扣金额和销售金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就可以基于折扣计算应税销售额。采用实物折扣销售方式时,不能扣减折扣金额,应按规定税额收取增值税。
3)关闭自己的生产和使用
对于企业连续生产应税项目的自产自用产品,自产自用环节免征增值税。因此,在本企业中,尽可能将自产商品用于继续生产和加工,可以减少或延迟对外销售,达到减税或递延税款的目的。
4)及时核销销项税
纳税人因销售退货或折价而退还的价款和增值税,应及时从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中扣除,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