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人寿保险产品,都有避税功能,包括他的分红。并且保险还有避债功能。
根据《个人所得税》(2007年修订)第6条第5款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实际上就是指个人股东因股权转让的获利金额,或者说只有在溢价转让的情况下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折价转让则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另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5款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因此,个人股东在股权溢价转让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股权转让收入-投资成本-转让费用)×2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法律还规定了不需要交税的特殊情况,1994年、 1996年及199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防止重复交税:采取先增资、后转让的办法避免重复征税 二、增加交易费用:增加交易费用是财务上的惯常操作方式 三、采取先上市,后转让股权的方式避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确定了上市公司转让股权暂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大型企业自然人股东来讲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不但能够进行融资,还可以金蝉脱壳。四、不可违法签订阴阳合同避税,存在极大法律风险 根据《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签订阴阳合同避税其实是一种逃税行为,可能引发民事诉讼,行政处罚,严重的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1.用公司名义投资,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所取得的股息,分红本身就是免企业所得税的
2.因此,不用再想什么避税方法了。
3.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补充回答:
什么叫“符合条件”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
股东年底分红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股息红利所得,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外籍个人,则缴纳预提税。需要根据协定确定税率,通常为10%%。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您也期待偷税吧?
“合理避税”是什么概念:当某项业务存在多项优惠或多项优惠组合时,选择其中一个单项或优惠组合,使纳税义务人为缴纳税款而产生的现金流出现值最小。
注意前提:存在多项优惠或多项优惠组合。
也就是说,如果确实不存在特定的优惠,那么是没有办法减少纳税现金流出的。也就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合理避税”。
个人收到股利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不存在所谓的“合理”空间。当然,如果个人收到境内上市公司分配的股利,现在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这仍然不存在所谓“合理避税”的问题。
试想,股利所得的基数是全额的,并且是定率税率,而不像工薪所得或其他实行累进税率的个人所得那样,给人以阶梯选择。所以,刚性的条件是没有折扣可言的。
建议您:还是省点力气做些更有意义的事吧。
个人股东取得股红的,统一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由于股东转让股权后,原股东不再对转让股权享有分红权益,而是瞬间将股权转变成财产,因此,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具体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等。
(一)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其中,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应付未付股东的利润(下同)。
(二)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权债务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