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可分为两种,即正当避税和非法避税,二者有本质的区别。正当避税是利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找出现有的税法漏洞,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以减轻税负。对非法避税,国家税务总局的态度是进行打击。
从法律的角度,避税是个中性词,没有什么不光彩的,可以叫它节税,或者叫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包括企业和个人,怎样在法律允许的
范围内最少地缴税。还有一种介于合法避税和偷税之间的灰色地带,这是比较危险的,是纳税人应该谨慎对待的。合法的避税,符合税收法律政策,是法律不禁止的
行为;违反了税收法律和政策,就是偷税,就要打击。这就是法律对待避税的态度。
目前常见的办法有以下几种:
(1)将工资发放尽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从下;
(2)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3)可采取推迟或提前的方法,将各月工资收入大致拉平;
(4)纳税人通过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其中: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的方法主要有:
(1)企业提供住所,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
(2)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3)购买保险(放心保)公司的理财险;
(4)部分计入工资单,其余工资采取用发票报销的方式;
(5)多向税务部门争取福利金比例,多走福利;
(6)以实物形式发放;
(7)多缴公积金(但是同样企业也面临多缴,好像重庆的缴费比例是一定的)
(8)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
如:①企业提供免费午餐、或企业直接支付搭伙管理费;
②企业提供和安排免费医疗福利;
③使用企业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企业提供交通工具;
⑤企业为职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等
合理避税与非法避税的界限
合理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合法手段和方法,通过资金转移、费用转移、成本转移、利润转移等方法躲避纳税义务,以期达到规避缴税义务的非违法行为。避税
是纳税人对现有税法的缺陷及漏洞的成功发现,这种发现使纳税人有效地避开了纳税义务。因为这种行为是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所以它可以反映现行税法在
多大程度上富有效率。尽管避税本质上不同于偷税,但它也是在钻法律的空子。目前对于避税的有效性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避税是对法律漏洞的“挖
掘”,只要事实符合字面的解释,法律就是有效运用的,即避税行为并不违法;另一种观点认为,避税既要事实符合法律的字面解释,又要符合法律的立法意图,要
依据法律的经济上或社会上的目的,或是依据税法整体内容来判断税法条款对于某件具体事实或行为的运用性与符合性。也就是说,一项经济行为的形式虽然与法律
规定在字面上是吻合的,但如其后果与立法的宗旨相悖,则在课税目的上仍不予承认。
合理的东西未必合法,这个道理众所周知。合理避税其实就是在法律的边缘做文章,虽然看上去略显牵强,但形式上又从法律的角度难以挑剔。我国税务部门
在近年不断举办相关税务培训,有意思的是,这些培训中既有税收筹划培训,也有反避税培训,前者是针对企业的,后者是针对税务机关的。
在笔者受邀参加的一些培训中,发现很多企业培训人员对某些方案的合法性产生质疑。一个看似很好的税收筹划方案,如果仔细分析起来,却发现了若干与法
律抵触之处。在对税务人员的培训中,很多税务人员由于职业敏感常会问,他们受训的很多反避税案例在形式上并不违法,事实上正是很多企业采用的流行的筹划方 案。
比如,有一种对于代购代销业务的筹划方案。由于代销业务是一种销售行为,代销方需要缴纳增值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
为了规避增值税,有人设计了一种筹划方案,即通过把代销方转换成代购方,由代销方与销售方签订代销协议变为与代购方签订代购协议,这样就可以规避相应增值
税。把代销方变为代购方虽然是一种“合理”的筹划方式,但很多人忽视了如下条件,使得这种合理的筹划方式缺乏合法的支持,也最终失去筹划的意义,即:受托
方不垫付资金;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
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如果不能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代销向代购转换便不成立。可见,合理与合法有时就差在毫厘之间,筹划的方式只有在合法的基础上才能考虑合理。
根据税法,除了以实物还是货币形式支付的福利外,应将其纳入工资中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以下几个方面除外:伙食补贴,旅行和伙食补贴,养老金 ,以及困难补贴。 不需要个人所得税。
您可以申请(委托)私人所有,以享受当地政策,以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私人)的地方支持合理合法的税收节省。 上海,江苏,重庆等地都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1)将工资发放尽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从下; (2)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3)可采取推迟或提前的方法,将各月工资收入大致拉平; (4)纳税人通过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其中: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的方法主要有: (1)企业提供住所,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 (2)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3)购买保险公司的理财险; (4)部分计入工资单,其余工资采取用发票报销的方式; (5)多向税务部门争取福利金比例,多走福利; (6)以实物形式发放; (7)多缴公积金(但是同样企业也面临多缴,好像重庆的缴费比例是一定的) (8)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 如:①企业提供免费午餐、或企业直接支付搭伙管理费; ②企业提供和安排免费医疗福利; ③使用企业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企业提供交通工具; ⑤企业为职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等
你好!
实际上,为员工使用合理的方法合理地避税也是对员工的好处,也是反映公司人文文化的好方法。
合理的工资和奖金避税管理I.澄清一些概念1.合理避税-合理避税并不意味着非法逃税和逃税,而是在合理情况下如何少交税。
2.年终奖-“每个人共同的“年终奖”实际上是全年的一次性奖金,包括年薪增加,年薪和绩效工资措施。
3.年终应缴红利的计算公式---全年应缴纳的一年期红利=当月支付的一年期红利一次性红利x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4.确认年终奖金纳税人获得全年适用税率的方法可以一次性计算一次奖金,按一个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除以12个月计算一次,确定适用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额根据其商。
合理的工资和奖金避税管理5.税收起征点的影响-根据业内人士的说法,从2011年9月1日开始调整后,个人收到的工资收入是基于七个累进税率。在年底时,即使奖金额超过某个阈值,也将相应的税率提高一个级别。该点称为引爆点,这种“频繁且不频繁”的现象称为税收引爆点效应。6.税收平衡点-对应于税收起征点,也有一个平衡点,因此奖金的增加大于税额的增加,也就是说,奖金发放后可以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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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采用的方法有:1、工资的分期、延期或提前发放,避免某个月份的工资过于集中,尤其是月度绩效、年度绩效、年终奖等,可以平时预发,然后在季末或年末统算;2、将工资性收入转化为福利,实质上的提升员工总收入,如提供住房、提高公积金标准、购买商业险、免费医疗、报销费用、发放实物等;3、提高允许税前扣除部分的金额。
公司用员工福利来做账(通过蜜蜂云代付来收集所有的正规发票),员工通过企业采购福利后也能合理的降低个税缴纳基数.从而提高了员工福利,企业也合理大道避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