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宣传保险时,会提到一个避税功能,是真的吗?
说法1:保险能避税
这种说法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不能以偏概全。
税有很多种,如所得税、增值税等等,如果一以概之的说保险能避税,未免很不客观。比如我们买保险所花的钱已经是税后收入,所以这部分所得税已经被征收了。
不过目前我国已经开始试点所谓的“税优健康险”,就是说买特定的商业保险,可以获得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减免。但是这种能给我们带来优惠的保险有一定局限性。
按照目前的规定,每人的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也就是说200元/月。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如果李先生月收入5000元,那么他应缴纳的的个人所得税应该为(5000-3500)×3%%=45元。而如果购买了税优健康险,每月可以有最多200元的免征额,这时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变成了(5000-3500-200)×3%%=39元,一共剩下了15.6%%共计7元的税金。
当然,税优健康险的优点不仅如此,最大的优势在于它是可以带病投保的,这是普通商业保险无法做到的。
说法2:保险金所得是免税的
这种说法是真的。
首先,按照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法》,对于发生保险事故之后的理赔所得,是没有被列入应纳税所得额度的计算中的,而且这实际上也并非个人所得,所以是免税的。
其次,目前有争议的部分在于,部分投资理财型保险的分红、投资收益是否需要交税。在股票、基金等投资品类中,股息、红利等是需要纳税的。而在商业保险中,保单所带来的投资收益等,并没有规定,所以是免税的。
不过,在美国等国家,保单产生的这部分收益在领取保险金时需要交税,也就是所谓的“递延”。但我国目前并没有这样的规定,即使未来有规定,应该也不会影响已有保单。
说法3:规避遗产税
虽然开征遗产税的传言很多,但在目前,以及在未来短期内,中国确实是没有遗产税。
如果未来开征遗产税怎么办呢?
以美国为例,目前遗产税的免税额应该是150万美元,超出部分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最高50%%。也就是说,对大多数人而言,并不需要考虑遗产税的问题。
当然,对于富人而言,这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目前比较有效的是通过大额保单和信托计划等方式避税。
万能险,除基本保额以外,其它的部分,按国际是不能规避遗产税的。而万能险现在很多在做销售时都是把规避遗产税当成一个卖点的。在中国也不是一定不能,只是现在还不能确定。遗产税的实施,还有很多事要做。做寿险的,有一半人,是靠误导和欺骗来做的,只是在有的公司比例高一点,有的公司多一点。新人有意识的去做少一点,资深的有意识去的多一点。
您可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购买金额最高可达企业年薪的10%。您可以在税前付款。企业可以合理合法地为职工购买人寿保险,以达到避税目的。
国税发〔2003〕45号《企业为全体职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可以按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在税前扣除》。可以在缴税前支付保险费。
《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的财务处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3] 61号)规定了企业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的数额和范围。由此可知,企业支付职工总工资的4%作为职工的商业保险。它是完全免税的。如果还款额较大,还可以获得“在不少于三年的时间内平均扣除”的权利;由于按照税法的规定,从保险公司获得的雇员未来保险费也是免税的,因此企业和个人都可以获得资产保全。
自己做保险的佣金是避不了税啦,保险行业打税比较高。
可以建议你佣金一个月分两次拿,这样合理避税,因为打税是有一个起点和一个超出线的,越高收入税越高,只要明白这个道理后,分几次拿就好了 。
所有者可以购买健康保险,意外保险或股息保险以减少应纳税额,并且该保险不予征税,因此您可以合理地避税,即将您公司的钱先放入保险公司,然后再将保险 公司会偿还您的款项。 时间,它成为您的个人金钱。
针对最近有关“销售航空保险业务的机票销售网点”的大量报道,中国保监会中级监管部门负责人17日接受了媒体采访,解释了“政策门”事件,并介绍了 监管部门采取的措施,并提醒消费者注意保险单的真实性,以进一步提高对伪造和维护权的认识。
不能简单地回答是。任何合法权益都将得到维护,并且保险的功能是节省税款和避免债务,具体取决于其设计方式。
首先,如果被保险人是被执行人,那么他已投保或受益的保单将被追回。不同的地方法院有不同的规则,有的直接强制降服,有的不强制但要求您偿还债务。仍然会被迫投降或选择自己的贷款。
同样,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受益人将面临同样的情况。保险金不是遗产,但是如果被保险人有债务,则可以追回。此时可以做的是放弃被保险人的继承权和受益人合法合理地享受保险金的权利。
关键问题是是否要成为被强制执行的人。如果该公司不是具有单一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且您的保单是通过合法的私人资金购买的,则该公司的债务将不会影响该保单的避税行为。
不要以为保险是可以避免债务和税收的金融工具。您必须首先将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隔离。
保险费的来源是合法合理的,可以保证保险单的利益。
补充保健不是一种保险,而是一种保险。 是指企业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和支持社会医疗保险建立的保险机制。 自2002年以来,此类保险已在北京市场上开始销售。北京市财政局明确规定,此类保险的保费可预先支付,不足总工资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