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工资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工资
贷:应付工资
发放时:
借:应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
现金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如果你们想现金的部份不做到对外帐里,就让员工找发票抵吧,哎,很麻烦的,而且风险也大。
一、这是偷税行为,违法的,不管是多造人还是分多次发工资来达到避税目的都是违法行为,一个人一个月发两次工资,按照个税规定,是当月个人收入的总和来按照交税档来交税。
二、合理避税途径:
1,不该交税的部分,算到工资里交税了。比如电话费、外地补助等诸如此类,是属于个人在办公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跟公司生产经营相关费用,并非个人收入所得,那么需要贴发票,走报销,不要计算在工资里面,这样就做到不需要交税的部分就避免了个人交税。
2,交税是按照工资分档的,工资的发放做到每个月均衡(让每个月的工资都到同一个交税档里),比如:年终奖,放到一个月里面,就得可能提升好几个交税档次,无形中就会多交税,若分摊到多个月里面,降低交税档次,就会少缴个税。
银行仅根据银行提供给您的数据表签发。 无论您缴纳哪种税,您都必须自行向税务局申报预扣税。 如果与银行没有代扣代缴协议,则银行将不会。如果您扣税,您将获得4000的4000和6000的6000
不过纳税收是公民的义务,如果学校这样考试,没有条件我想是误导现在的学生,你可以将你的数学卷,发到网上让大家评评.如果硬要避税,现在的工厂都是过银行才扣税,一般做法是发部分现金,部分工资过银行,则过银行的工资低于2000元就不用扣税了.
你想表达什么意思,工资打到银行卡账户上跟避税有什么问题?
如果你的工资高于3500元的话,一般企业发到员工个人账户上的金额已经是扣掉个人所得税的了,公司有这个代扣代缴的义务的。
哈哈,根据规定,奖金应征税,但有些公司会采取某些措施以“合理地避免征税”。 至于如何运作,则取决于您的公司。
社会保障基数的计算应为应付工资之和,包括奖金。
补充医疗保险金的支付比例可向公司职员咨询(已付)。
即使你按照奖金方式发放,还是需要缴纳个税的,规避个税的方法是一部分以工资形式体现,另一部分是其他营业或管理费用类体现,就是说你需要自己找可以报销的发票,比如出租车票,超市买东西的发票之类的,凑够金额数然后去财务部报销,你发票的金额加上你所发的工资金额的和就是你当月工资应该拿到的金额数,至于合同上必须要写抛去发票的那部分工资数,也就是说你以工资形式发放多少,你的合同就要写多少,但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另外那部分可以以协议的形式体现,但是不建议这么做,因为毕竟这么做属于违规操作,说的好听点也就是为了避税打个擦边球,如果员工手里有这么一个协议,要是以后涉及到劳动仲裁,员工要是把这个拿出来,那就是麻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