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合理避税,目前常见的办法有以下几种:
(1)将工资发放尽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从下;
(2)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3)可采取推迟或提前的方法,将各月工资收入大致拉平;
(4)纳税人通过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其中: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的方法主要有:
(1)企业提供住所,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
(2)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3)购买保险公司的理财险;
(4)部分计入工资单,其余工资采取用发票报销的方式;
(5)多向税务部门争取福利金比例,多走福利;
(6)以实物形式发放;
(7)多缴公积金(但是同样企业也面临多缴,好像重庆的缴费比例是一定的)
(8)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 如:
①企业提供免费午餐、或企业直接支付搭伙管理费;
②企业提供和安排免费医疗福利;
③使用企业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企业提供交通工具;
⑤企业为职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等
针对这个问题与三茅打卡课程的线上hr学习朋友总结出:都说要合理避税,现在的税法也越来越加完善,基本是没有什么漏洞可以钻。而且国家对全年一性奖金计税有明确的方法,包括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所拿到之经济补偿金也是免个税的。但是全年一次性奖金达到一定数额的时候,个税会扣得更多,有些企业为了规避个税,将工资的一部分留至年终时候一起发,这个时候薪酬人员就要注意平时扣税与年终一次性扣税的对比。 如果平时月工资扣个税税率是3%%,就没有必要将工资的一部分推迟至年终一起发,一般都是月工资比较高(税率相对也比较高者),如果减至一部分工资去年底后扣个税比平时还要高的话,则要考虑奖金的基数。因为国家税法的完善,只能从合法的角度进避税,当然在实际的操作中,如果要将工资的一部分放到年终时一起发,操作中肯定是有很大的难度,因为员工的想法很简单,拿到手的才是自己的,所以一般都不会这样操作。 年终奖金计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所得奖金÷12个月=结果,再根据结果选择适合计算的税率,假设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为10000元,10000÷12=833,对应的个税税率是3%%,员工可拿到手之年奖金是10000-(10000*3%%)=9700元。如果全年一性奖金是18000,则扣税是3%%,假设奖金是18001元,18001÷12=1500.083,个人所得税税率就是10%%,则扣个税就是1800.1元,多发一块钱就多了1500块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总的收入 每月应税工资2850*12+150000=184200 算190000
月工资过低 可设置在6500左右 扣除各类保险后稍低于5000,这样既分担了年奖的金额,又适用最低个税税率,按每月应税额5000,那么个税是45,这样12个月工资大约77000-78000
剩余部分适用个税年奖计算方法,19万-7万8 剩下11.2万 缴纳个税约27000 一共交个税27500左右,缴纳各种保险约18000 实际到手14.45万
如果设置月工资在10000一下,扣除各类保险后稍低于8000,这样适用第二档税率10%%,每月个税345,这样12个月工资大约120000,剩余部分7万按年终奖方法计算个税大约13500,一共交税17640,缴纳各种保险2.4.实际到手14.8万
如果设置月工资在16000左右,扣除各类保险后稍低于12500,适用第三档税率20%% 每月个税1245,十二个月工资约19万,这样就没有利用年奖个税计算方法,全年个税约14940,缴纳各种保险4.2万元,实际到手13.3万
根据上面推算,大约是第二种方法合算一点,当然其中各种假设太多,和实际是否相符不能保证,另外缴纳的保险等虽然没有拿到手,但终归也是自己的,特别是公积金
如果像你说的 这工资和年终奖可以分摊到3个人,那就应该是第一种方法最合适
每人全年大约6.5万,那么每月工资5500 扣除各类保险后大约4200-4300,这样12个月个税是不到300元 三部分一共19.5万 共交个税约1000,各类保险约4.5万 实际到手约15万
实际情况要复杂的多,仅供参考
1.将年终奖平摊到每个月中发送
举个例子,某企业员工月薪1万元,1月份该企业给他发放年终奖金4万元,平摊到每个月中,就是3333元,适用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元,年终奖应纳税额为40000*15%%-125=5875元。由此计算,可以节省8625-5875=2750元。
然而很少有企业采用这种方法。企业发年终奖最大的目的是留住员工,如果把年终奖平摊到每个月中的话就难以发挥作用。
2.发放有价证券、礼品、购物券等
在一些股份制企业里,公司的年终奖会以股份的形式奖励给员工,使得员工参与公司分红。按照最新的税法规定,这种方式适用20%%的比例税率,比4万元以上年终奖适用的30%%的比例税率低很多。当然,股份的形式没现金的形式来得直接,一般人还是偏向于能直接拿到手的钱。
3.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工业园办个人独资企业
今年的国发〔2017〕5号 文件由禁止地方政府出台税收优惠政策转为鼓励,工业园区又能再次享受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
以处于贫困县、少数民族自治区重庆黔江的正阳工业园为例,其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里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增值税地方留存50%%,再以留存的30%%作为奖励返还给企业,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税率为10%%。
再以1000000年终奖为例,选择到重庆正阳工业园办个人独资企业,总税率为:(1000000÷(1+3%%)×3%%(增值税)×(1-50%%×30%%)+3495.15(附加税)+19376.21(个税))÷1000000=4.76%%!也就是说只需交47630的税,比起436495几乎少整整近40万!该园的政策里还无需实地入驻,不仅适用于重庆本地的,对于外省的也是十分便利。
是某个月还是每个月都差不多个人实发万元左右?(如果是年就不用考虑税,因为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月工资税前扣除额是1600,如果是工效挂钩企业企业所得税工资可全额扣除)
如果是每个月,可以考虑每个月发其中一部分,另外的集中在当年的某个时候一次性发放。因为国税总局对一次性发放数月奖金有单独的扣税方法。一次性发放数月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进行扣税(该方法一年只允许使用一次),不扣减1600,相应税率为应发数额除以12对比减去1600以后所使用的税率。比如每工资6500元,适用税率为15%%;另发放数月奖金59997元,59997/12=4999.75元,适用税率为15%%,每月扣税(6500-1600)*15%%-125=610,数月奖金扣税59997*15%%-125=8874.55,全年共发放工资奖金(6500-610)*12+59997-8874.55=121802.45,即平均每月实发到个人121802.45/12=10150.20。
如果不采用一次性发放数月奖金政策,每月平均应发放(59997+6500*12)/12=11499.75,扣税1604.95,相当于每月实发9894.8,这样能为每个人没月节约255元的个人所得税支出。该计算方法对一般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没有影响。
至于拿票报销就是人事和财务一块处理,拿票报销不能走工资,直接进的费用,所以没有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但严格说这其实是不符合国家政策,而且那么做工作量会增加不少.特别地,要是是经验老道的审计人员其实也是可以查出些蛛丝马迹的
第一种方法,是将月薪3万与年终奖综合考虑。可以将部分工资以年终奖的形式体现,对工资和年终奖的发放金额进行调整后,反复测算这两种金额的比例,从而使个税整体下降。这是任何税务机关都挑不出毛病的办法,当然降税的幅度可能不会有你想象得那么多。
那么,有没有月工资3万合理避税的同时,还能大幅度提高到手工资的方法呢?
第二种方法,就是通过捷税宝以你自己的名义,去成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现在大多数员工与公司之间都是紧密型的雇佣关系,员工通过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获取报酬,报酬越高,工资个税也越高。而通过注册工作室(也就是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和原本服务的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来获取报酬,这样的话公司和员工之间就从雇佣关系变成了合作关系,原本的3万工资也变成了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款项。在不考虑社保的情况下,这种方式可以省很多个税。当然这种简单的省税方法也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你要选对工作室注册地,在有税收优惠的园区注册落地,才能更好地享受节税。
3000*12=36000年度月工资
36000+60000=96000收入合计
3500*12=42000税前扣除额
96000-42000=50000(应计税金额)
50000/24=2100(约等于)
2100*12=25200(按年终奖发放)
50000-25200=24800(按月工资发放金额)
24800/12=2067
月工资按2067+3500=5567元,个税101.70。12个月个税合计 1220.4
年终奖25200,个税 2415元。个税合计 3635.40元,最少。
分12个月发放,月工资按5567发放,年终奖按25200发放,个税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