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免租期在签订合同中转换合理避税

提问时间:2019-12-23 15:14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19-12-23 15:14
最佳答案

房屋租赁合同中乙方为提及免租期存在而免租期又写明在合同中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否可撤销

房屋租赁合同中乙方未提及免租期存在,而免租期又写明在合同中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不可撤销。应当认定免租期,按照写明具体时间计算。如果双方还有疑问可以协商解决。

免租 承租人_租金 合同

免租期的租金如何做会计处理?

导读:关于免租期合同的收入如何确认的问题,很多小伙伴都不了解.会计学堂的老师在此解答,免租期内应直接确认租赁收入即可.那么免租期的租金如何做会计处理呢?请看下文对这两个问题的具体解答.

免租期合同的收入如何确认?

答:免租期内应确认租赁收入.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的情况下,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分分配.

免租期的租金如何做会计处理?

会计处理上,对于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应当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它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应当确认租金收入.而承租人则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它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费用.但是在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处理上却与会计处理存在歧异.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免租期收入为0.正常收租期,按应收租金确认为收入.如果按年收租,就在年末确认收入并计提税金.如果按月收租,就在月末确认收入并计提税金.与新营业税法不相冲突.预收租金可以不确认收入,可以先做预收款挂帐,开收据.并交纳营业税(即提前交纳,日后预收的租金冲回时,可以做应交营业税的减项--冲抵应交营业税).实际收到租金时再开发票好些.平时会计确认的收入,如果没有收到,挂应收款,实际收回时冲应收款.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所得税,所以收到款项时,所得税无需再次确认.也就是说,挂帐应收款是提前交纳所得税,冲回应收款不需交纳所得税.

上述文章就是关于免租期合同的收入如何确认以及免租期的租金如何做会计处理的问题的解答了.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更多相关资讯尽在会计学堂.感谢您的阅读.

节税70%以上_合理避税

出租房屋免租期内如何缴纳增值税

对于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出租方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不用缴纳增值税。

合同签了在免租期可以解约吗?

合同已经生效,如果解约需要赔偿对方损失。

举例告诉你,出租房屋免租期内要不要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根据该规定,出租房屋合同中约定的免租期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承租方免租期会计处理如何做

答: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应确认租金费用。

  在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二、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一)租赁期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初始直接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二)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的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不满足资本化条件)

  在建工程等(满足资本化条件时)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租赁合同中的免租期是什么意思?

租赁合同中的免租期就是免除房租的期限,客户一般都以"房屋要进行简单装修和布局"为理由,要求房主给客户一些时间,这段时间房主不收客户的房租。

当租赁房屋时,承租人若觉得房子需要进行一定的装修,那么装修的时期可以和房东协商免租,那么这个双方约定的免租期就要写入合同当中,避免过后房东或者承租人不承认这个时期而产生纠纷。

比如: 如果签租用一年的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免租期一个月(往往是第一个月),客户实际只给房主十一个月的房租。但要说明的是,第一期房租必须在入住前付款,不能因为有免租期的条款就拖到免租期后再付房租。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一、免租的起止时间。 

不管免租期为多长时间,最好明确约定具体的起止时间为某年某月某日,这样不需要推算即可看出哪一天开始计租。有的合同往往只写免租期为多少天或多少个月,但又没有约定起算时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会产生歧义或不同的理解进而引发争议。

二、免租期内使用房屋所产生的费用。 

作为出租方,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应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在免租期间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等需自行承担,避免承租人以约定不明确为由扯皮或恶意利用免租期,在免租期届满之后以各种理由拖欠应缴租金。

三、免租期内转租。 

有的合同约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由于租赁期也包括免租期内在,所以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在免租期内是不能转租的,否 则构成违约。

有的合同中,出租人会赋予承租人转租权,但由于免租期内承租人并不用交纳租金,所以在免租期较长的情况下,有的承租人会将房屋转租收取受转租 人的租金获利,这与出租人给予免租期的初衷是相违悖的。

因此,在允许转租的情况下,双方应当在合同中进一步对承租人可否在免租期间内通过转租获取租金利益 或如何分配该租金利益作出约定。

四、免租期调整。 

有的情况下,出租人给予承租人的免租期较长,而承租人利用很短的时间装修完毕开始经营活动,这也与免租期是由于装修无法正常 使用房屋的理由相悖,所以合同中可以约定承租人提前完成装修开始经营的,免租期可提前结束。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免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