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可分为两种,即正当避税和非法避税,二者有本质的区别。正当避税是利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找出现有的税法漏洞,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以减轻税负。对非法避税,国家税务总局的态度是进行打击。
从法律的角度,避税是个中性词,没有什么不光彩的,可以叫它节税,或者叫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包括企业和个人,怎样在法律允许的
范围内最少地缴税。还有一种介于合法避税和偷税之间的灰色地带,这是比较危险的,是纳税人应该谨慎对待的。合法的避税,符合税收法律政策,是法律不禁止的
行为;违反了税收法律和政策,就是偷税,就要打击。这就是法律对待避税的态度。
目前常见的办法有以下几种:
(1)将工资发放尽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从下;
(2)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3)可采取推迟或提前的方法,将各月工资收入大致拉平;
(4)纳税人通过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其中: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的方法主要有:
(1)企业提供住所,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
(2)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3)购买保险(放心保)公司的理财险;
(4)部分计入工资单,其余工资采取用发票报销的方式;
(5)多向税务部门争取福利金比例,多走福利;
(6)以实物形式发放;
(7)多缴公积金(但是同样企业也面临多缴,好像重庆的缴费比例是一定的)
(8)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
如:①企业提供免费午餐、或企业直接支付搭伙管理费;
②企业提供和安排免费医疗福利;
③使用企业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企业提供交通工具;
⑤企业为职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等
合理避税与非法避税的界限
合理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合法手段和方法,通过资金转移、费用转移、成本转移、利润转移等方法躲避纳税义务,以期达到规避缴税义务的非违法行为。避税
是纳税人对现有税法的缺陷及漏洞的成功发现,这种发现使纳税人有效地避开了纳税义务。因为这种行为是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所以它可以反映现行税法在
多大程度上富有效率。尽管避税本质上不同于偷税,但它也是在钻法律的空子。目前对于避税的有效性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避税是对法律漏洞的“挖
掘”,只要事实符合字面的解释,法律就是有效运用的,即避税行为并不违法;另一种观点认为,避税既要事实符合法律的字面解释,又要符合法律的立法意图,要
依据法律的经济上或社会上的目的,或是依据税法整体内容来判断税法条款对于某件具体事实或行为的运用性与符合性。也就是说,一项经济行为的形式虽然与法律
规定在字面上是吻合的,但如其后果与立法的宗旨相悖,则在课税目的上仍不予承认。
合理的东西未必合法,这个道理众所周知。合理避税其实就是在法律的边缘做文章,虽然看上去略显牵强,但形式上又从法律的角度难以挑剔。我国税务部门
在近年不断举办相关税务培训,有意思的是,这些培训中既有税收筹划培训,也有反避税培训,前者是针对企业的,后者是针对税务机关的。
在笔者受邀参加的一些培训中,发现很多企业培训人员对某些方案的合法性产生质疑。一个看似很好的税收筹划方案,如果仔细分析起来,却发现了若干与法
律抵触之处。在对税务人员的培训中,很多税务人员由于职业敏感常会问,他们受训的很多反避税案例在形式上并不违法,事实上正是很多企业采用的流行的筹划方 案。
比如,有一种对于代购代销业务的筹划方案。由于代销业务是一种销售行为,代销方需要缴纳增值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
为了规避增值税,有人设计了一种筹划方案,即通过把代销方转换成代购方,由代销方与销售方签订代销协议变为与代购方签订代购协议,这样就可以规避相应增值
税。把代销方变为代购方虽然是一种“合理”的筹划方式,但很多人忽视了如下条件,使得这种合理的筹划方式缺乏合法的支持,也最终失去筹划的意义,即:受托
方不垫付资金;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
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如果不能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代销向代购转换便不成立。可见,合理与合法有时就差在毫厘之间,筹划的方式只有在合法的基础上才能考虑合理。
几个月的,就分开几个月发,不要当作一个月的工资计税就可以了。例:现在是六月,发放4-6月的工资,每月2500元。那么,工资表就分开三个月做,计算个人所得税也分开三个月计算。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所得期间分开“6月1日-6月30日”、“5月1日-5月31日”、“4月1日-4月30日”三个月处理,收入项目中都用“工资薪金所得”,6月1日-6月30日的收入子项目用“月度工资薪金”,5月1日-5月31日、4月1日-4月30日两期间的收入子项目都用“补发以前月度工资”就可以了。
个人收入比较高,可以成立公司以公司名义获得相关政策避税,或者也可以采取拆分工资为劳务费等等的形式进行避税。一般常用办法比如分期领工资、平均各月工资、控制发放额、降低名义收入、公积金按工资基数缴纳、年终奖合理避税、发票报销、捐赠避税、理财避税等。建议找专业人士比如亲亲小保咨询办理以免造成损失。
1、部分工资按规定发放,剩下以费用报销方式发放;
2、平时工资不高,未达到纳税标准的,年终奖金预提,分摊到每月工资当中。
3、有内外帐有公户私户的,还可以采取部分工资从公户发放,部分从私户发放。
4、员工发放福利入账时计入其他科目(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申报中只能部分扣除,要综合考虑,以免得不偿失)
操作方法很多,看你们财务怎么操作比较方便。
工资表等相关表格还是2个月工资分开做 做2份
工资分2次发
你喜欢可以早上发一个月 中午再发一个月都行
2月份按扣除专项附加后计算的个税扣税,可以减除1月份多扣的税款,也可以等年度终了申请退税。
所得多少,所得税是不同的,分解到月份或许就达不到纳税标准了,也就跳掉了税收。旦愿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