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核定征收已基本没有什么合理避税的了,有的就是少开票,但这是偷税。
费用增加:如工人工资,出差旅费,等
首先要看你们单位是属于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
若是核定征收那就只要开票就要纳税;不存在避税。
若是查账征收,那么就只能增加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合理的费用、成本。
如果用少开发票的方式来避税是属于违法行为,被税务局查到不但要补缴还要罚款,还要收滞纳金,很不划算。
以上是个人理解,不知道对你是不是有用。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核实征收,就是根据利润总额为基础,调增调减相关因素(成本、费用、相关税金等),计算出应纳税的利润总额,再乘以相应的所得税率(3万元以下18%%,3-10万的27%% ,10万以上的33%% 。2008年1月1日起全部为25%%);年末进行汇算清缴。
另一种是就是 你说的这种核定征收方式,它包括定额征收和定率征收,定率征收是根据收入总额乘以7%%的利润率(7%%是税务部门计算出来的平均的利润率) ,计算出你的利润总额再乘以相应的所得税率(3万元以下18%%,3-10万的27%% ,10万以上的33%% 。2008年1月1日起全部为25%%),计算出你的预交的企业所得税,年末进行汇算清缴。定额征收一般都是个体的,税务局给他们规定应缴纳的固定金额。
核定征收前,税务局会要求你报月收入大约多少,然后根据你报的数字进行核定,其实你应该先和税务局的人搞好关系,然后少报月收入,这样做是最常见的核定征收税金的企业避税的方式。以后每个月注意开出的发票额不要超过你报的收入额就可以了,工商所不会查你的收入,查你收入情况的是税务局,只要和他们搞好关系,就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hydrowin批评的对,但不完全正确,我没有仔细看提问,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缴纳个人所得税,它也是根据你的收入利润情况征收的,所以还是少上收入,利润额也不要太高,同时必须和税务局搞好关系。
首先别说合理避税,对外应当说成是“纳税筹划”。
其次看你们纳税的方式,如果是税务局给你们核定征收的,那么你懂的;如果不是核定征收,那么就取决于你所要缴纳的税种。
统一来讲:应纳税额=税基*税率。
有两个办法进行纳税筹划,(1)是减小税基(营业税的营业额,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2)是降低税率(很难,除非可以享受某些税收优惠),也就是说主要还是集中于第一点。
具体来讲:(1)因为酒店还没有进入营改增的范围,因此还是缴纳营业税,营业税可以想办法减小营业额,你懂的。(2)所得税,关键是应纳税所得额,需要关注的是可以税前抵扣的项目,以及税前抵扣限额。
只要有应纳税所得额就要缴纳所得税,除非你公司生产的是免税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