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又区别!
个人理解税收筹划是个广义的、层次高一点的概念,而避税是个狭义的概念,税收筹划应该包括避税、而避税只是税收筹划的一个分支。当然了税收筹划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还是合理避税,税收筹划它可能还有更多的内涵,比如说维护企业形象,保持企业持续发展……,而合理避税就是少交税。
从选修课的角度上看,如果你不是财会专业的学生,没必要选那门.因为税务筹划学科拥有知识连贯性,这门学科不能单独使用,必须与其它财务学科相联系.要学好税务筹划你必须拥有一定的会计知识(至少会计基础吧,因为里面会有很多会计录),还必有比较熟悉税法.我记得我当年读书的时候税务筹划那本书有六七百页,内容还挺多的,不过一般都是记忆和简单的计算.
不过选修应该容易过的,完成具体实例就意味着开卷考试,没什么好怕的,最多就是做个模型或是写篇短论文.考试的时候叫经济系的朋友搞下就可以了.
1、税务筹划是从节税上演变而来的。基本上概念是相同的。
2、避税属于不合法的才是。逃避税务你说合法吗?
但是要用合法的方式来节税,就必需走法律漏洞,在灰色地带。
说合法又不合法,说不合法又算合法。
从法律漏洞上来节省税务费用,这就是税务筹划。
纳税筹划是指在遵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纳税方案时,为实现最小合
理纳税而进行设计和运筹。纳税筹划的实质是依法合理纳税,并最大程度地降低纳税风险,尽可能的减少应缴税款的一种合法经济行为。通过合理安排工资奖金的发放,运用税收优惠条款进行纳税筹划,降低税负。
纳税筹划主要应用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纳税筹划主要是通过企业设立的增值税筹划、企业采购活动的增值税筹划、企业销售活动的增值税筹划来进行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主要是通过关联方交易,利用国家不同和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主要是通过对职工的年收入进行合理的分配和安排,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使其适用较低的税率。
从本质上讲,纳税筹划是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前提下,一种“双赢”的方案实施。对纳税人来说,合理的纳税筹划能够直接降低纳税成本,纳税人既履行了依法纳税的义务,又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征税者来说,它能够促进国家税法及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改进和完善,改变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有利于发挥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从长远来看最终增加了国家的税收收入总量。
而偷税漏税、欠税、抗税和骗税,是在违反国家相关税法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个人或企业的单方面行为,使用非法手段,达到降低或免除税负,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最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例如,谎报收入或多记成本,减少缴纳所得税;开虚假发票或购买发票,增加进项税抵扣额,少交增值税;多做虚假员工,分摊个人收入,达到少交个人所得税的目的。这些行为的实质首先是违法行为;其次,对企业和个人发展也十分不利。一旦被查出有偷漏税或骗税、抗税行为,国家可以终身追讨,并强制执行和重罚,企业法人也会记入“黑名单”,影响个人发展。一旦进入“黑名单”,就连个人出国也会受到影响。
注:关于具体的偷税、欠税、抗税和骗税的定义,网上可以找到,在此不赘述。
可以这么认为。
合理避税是没问题的。
偷逃税就不行了。
1、实践中针对不同的纳税对象有不同的避税方法,其中基本方法之一是利用关联交易,采取转让定价的形式,即关联企业为共同获取更多的利润以高于或低于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在这种转让中,产品的转让价格根据双方的意愿,以达到少纳税的目的。
在有关联关系的A公司和B公司承担的纳税负担不一致的情况下,若B公司承担的税率高于A公司,有联系的B公司就可以通过某种契约的形式,增加A公司利润,减少B公司利润,使他们共同承但的税负及他们各自所承但的税负达到最少。在企业内部之间的税率不一致的情况下,一般采取转让定价,将主要利润转向税率低的企业进行避税。
如果充分利用国际避税地,经济特区及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转让定价法,将高税区的公司的经营所得通过压低销售价的方式转入低税区的公司之中,避税效果更为明显,当前跨国公司避税主要采取这钟方式。例如在我国很多合资公司就利用香港所得税低的特点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然后把货物压低价格销售给香港的子公司,从而达到避税的目地。
通过转让定价方法,一是通过关联企业将费用分配到税负较高的地区,有效的冲减利润,从而缩小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二是通过关联企业将利润转移到避税地税负较轻的地区。作为独立核算的企业,“高价购买原材料、设备、人才、技术”、“低价卖出产品”,其结果是账面利润减少乃至亏损,从而有效的节约所得税。这样避税应注意,转移手法必须合理、合法,否则达不到避税目的,反而可能形成逃税。
2、其他合理避税方法
在转让定价避税的同时,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设置适合避税的企业结构。例如针对国际避税区或低税区,经济特区或经营开发区及其税收优惠政策,很多企业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避税以减轻税负。
一是虚设常设经营机构
很多投资经营企业利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名义上将企业设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实际业务活动则不在或不主要在区内进行。这样该企业在非特区获得的经营收入或者业务收入,就可以享受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税收减免照顾,特区或经营开发区境外的利润所得就可以向境内企业总部转移而减少纳税。
二是虚设信托财产使委托人按其意旨行事,形成委托人与信托财产的分离,但信托财产的经营所却归在国际低税区、特区或经营开发区的企业名下,以达到逃避纳税义务的目的。
另外,充分研究税收规定,通过对企业的经营方式、财务的合理安排,也可以达到避税目的。例如:
1).当某一大宗交易处在两个纳税年度交叉点时(即年末与年初),根据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处理原则,可适当推迟交易发生日,使之尽可能发生在下一年度,从而使部分所得税推迟一年缴纳,获得利润方面的好处。若推迟100万元的纳税额一年,按年利息10%%计算,可避税10万元左右。
2).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税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某些企业可以采取收购亏损企业的方式,将企业利润转移到亏损企业中,从而避开纳税企业所得税的义务。
3).针对享受“减二免三”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开办初期应尽量将其利润转移到关联企业中,尽量延续其开始获利年度,并可以从第六个或者第七个年度开始弥补亏损。在公司经营达到经营年限的后五年中,将利润向该企业转移,从而达到最大程度的避税。也可以收购此种类型的企业,已分流利润,进行避税。
不同的纳税对象有不同的避税方式。企业的管理者需要对所有有关征纳活动的经济现象进行研究,或者征询税务专家的意见,以便找出没有法律麻烦的方式和途径。公司管理人员应该研究法律知识,用足税收优惠,掌握各种方法并在实践中参与、运用和提高。通过对企业组织结构及经营方式、结构的调整及合理的财务安排,以求达到最大程度避税的目的,在合法的范围内为企业谋取最大利益。
税收筹划指的是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避税指以合法手段减少其纳税义务。通常含有贬义。例如该词常用以描述个人或企业,通过精心安排,利用税法的漏洞,或其他不足之处来钻空取巧,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具体例子假设一个企业可以自己生产某种商品,也可以委托别人生产,两种情况下得到的产品的税是不同的,譬如:成品烟和烟丝,但是委托别人生产的时候就有委托成本,自己生产又有生产成本,所以企业就要权衡到底是自己生产还是委托别人生产,这就是税务筹划。而避税现在是贬义,明显意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