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年终奖金平均分配到每个月中。例如,公司员工的月薪为10,000元。 1月份,公司给了他4万元的年终奖金。如果按月平均分配,则为3333元。适用税率为15%,快速计算扣除额为125元,年终奖的应纳税额为40,000 * 15%-125 = 5875元。通过此计算,您可以节省8625-5875 = 2750元。
但是,很少有公司使用这种方法。企业颁发年终奖的最大目的是留住员工。如果将年终奖平均分配给每个月,将很难发挥作用。
2.发行证券,礼品,购物券等。在一些股份制企业中,公司的年终奖将以股份的形式发给员工,以便员工参与公司的股利分配。根据最新税法,此方法适用20%的比例税率,远低于适用于年终奖4万元人民币的30%的比例税率。当然,股份形式不像现金形式那样直接。大多数人仍然喜欢可以直接获得的钱。
3,在具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工业园区,按照今年国发〔2017〕5号文件设立个体经营企业。鼓励地方政府禁止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工业园区可以再次享受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以贫困县,少数民族自治州重庆市潜江正阳工业园区为例,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在当地保留民营企业增值税的50%,其余30% %应返还给企业作为奖励。 可以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以100万年终奖为例,选择在重庆正阳工业园区设立独资企业,其总税率为:(1000000÷(1 + 3%)×3%(VAT)×(1- 50%×30%)+3495.15(附加税)+19376.21(税)÷1000000 = 4.76%!换句话说,您只需要支付47630税,比436495少了将近40万!公园的政策不需要 它不仅适用于重庆,而且适用于其他省份。
1.如果雇员的月薪和薪金收入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支出扣除额,则适用公式为:
应税金额=员工当月的一年奖金x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如果雇员的月薪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成本扣除额,则适用公式为:
应税金额=(当月获得的雇员每月一次总付奖金-雇员月薪与薪金扣除额之差)×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每月平均分配。 例如,如果您希望在一年之内收到它,它将分为12个并每月分发一次。
具体要看你的奖金是否要一次性发放,如果你不是一次性发放,而是可以分阶段发放,比如一年、半年的,那么就通过计算工资,一次性年终奖的比例,来细化到每个月发放多少,这样可以做到最省;如果你需要一次性发放,那就基本上没什么方案可以筹划的,最省的方式,就是把60万当做一次性年终奖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针对此问题,我的朋友从三毛打孔课程的在线hr研究得出的结论是,他们所有人都说应该合理避免征税,而且现行税法越来越完善,基本上没有漏洞。此外,国家有一种明确的方法来计算年度奖金税,包括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雇员获得的经济补偿。但是,当全年一次性奖金达到一定数额时,个人税将被扣除更多。为了避免征税,一些公司将在年底将部分薪水留在一起。此时,薪酬人员必须注意通常的税收抵免和一次性税收抵免的年终比较。如果月薪扣除率为3%,则不必将部分薪金推迟到年底。通常,月薪较高(税率较高)。如果税收高于平常,则必须考虑奖金基数。由于国家税法是完善的,因此只能从法律角度避免税收。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要在年底支付一部分薪水,由于员工的想法很简单,在操作中一定很困难。得到它是您的,所以通常不这样做。计算年终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是使用全年的一次性奖金÷12个月=结果,然后根据结果选择适合计算的税率。 假设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为10,000元,10000÷12 = 833,税率为3%,员工可获得的年度奖金为10,000-(10000 * 3%)= 9700元。 如果年度奖金为18000,则税收减免为3%。 假设奖金为18001元,18001÷12 = 1500.083,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则扣除税额为1800.1元,附加税额为1500。个人所得税块。 个人所得税:
总的收入 每月应税工资2850*12+150000=184200 算190000
月工资过低 可设置在6500左右 扣除各类保险后稍低于5000,这样既分担了年奖的金额,又适用最低个税税率,按每月应税额5000,那么个税是45,这样12个月工资大约77000-78000
剩余部分适用个税年奖计算方法,19万-7万8 剩下11.2万 缴纳个税约27000 一共交个税27500左右,缴纳各种保险约18000 实际到手14.45万
如果设置月工资在10000一下,扣除各类保险后稍低于8000,这样适用第二档税率10%%,每月个税345,这样12个月工资大约120000,剩余部分7万按年终奖方法计算个税大约13500,一共交税17640,缴纳各种保险2.4.实际到手14.8万
如果设置月工资在16000左右,扣除各类保险后稍低于12500,适用第三档税率20%% 每月个税1245,十二个月工资约19万,这样就没有利用年奖个税计算方法,全年个税约14940,缴纳各种保险4.2万元,实际到手13.3万
根据上面推算,大约是第二种方法合算一点,当然其中各种假设太多,和实际是否相符不能保证,另外缴纳的保险等虽然没有拿到手,但终归也是自己的,特别是公积金
如果像你说的 这工资和年终奖可以分摊到3个人,那就应该是第一种方法最合适
每人全年大约6.5万,那么每月工资5500 扣除各类保险后大约4200-4300,这样12个月个税是不到300元 三部分一共19.5万 共交个税约1000,各类保险约4.5万 实际到手约15万
实际情况要复杂的多,仅供参考
根据税法规定: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举例说明。
员工A当月工资薪金所得1 000元,员工B当月工资薪金所得2 000元,另发放每人年终奖5 000元,则:
员工A。
1.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 = 0
2.年终奖应纳税额
尚未扣完的费用扣除数 = 1 600 - 1 000 = 600元
确定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5 000 - 600) / 12 = 366.67元,对应级距0-500元,适用税率5%%,速算扣除数0元。 应纳税额 = (5 000 - 600) * 5%% - 0 = 220元
3.当月共计应纳税额 = 0 + 220 = 220元
员工B。
1.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 = (2 000 - 1 600)* 5%% - 0 = 20元
尚未扣完的费用扣除数 = 0元
确定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5 000 - 0) / 12 = 416.67元,对应级距0-500元,适用税率5%%,速算扣除数0元。
应纳税额 = (5 000 - 0) * 5%% - 0 = 250元
3.当月共计应纳税额 = 20 + 250 = 270元
合理避税:只能试用其他办法开支,要正常发放奖金,难以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