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取得的工资收入要交个人所得税,在这个前提下,企业以报销发票的方式,将一部分工资费用的性质转变为报销费用,这样就在员工拿到同样的钱的情况下,减少了个人工资性质的收入,对于员工来说自然就起到了避税的作用。
1. 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而形成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2.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通过征税,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转归国家所有,国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税收这种无偿性是与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进行收入分配的本质相联系的。
3. 无偿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政府获得税收收入后无需向纳税人直接支付任何报酬;另一方面是指政府征得的税收收入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
4. 税收无偿性是税收的本质体现,它反映的是一种社会产品所有权、支配权的单方面转移关系,而不是等价交换关系。税收的无偿性是区分税收收入和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5.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按照国家法令规定的标准征收的,即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计价办法和期限等,都是税收法令预先规定了的,有一个比较稳定的试用期间,是一种固定的连续收入。
你要先想清楚,企业避税的税种,其实对于企业来说,无论是发放工资,还是以报销发票的名义,支出的金额都是一样的,发放工资,企业是不承担任何税金的,只有接受工资的个人,要承担个人所得税,所以企业所说的避税,不是给企业自己避税,而是给企业的员工规避个人所得税。
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取得的工资收入要交个人所得税,在这个前提下,企业以报销发票的方式,将一部分工资费用的性质转变为报销费用,这样就在员工拿到同样的钱的情况下,减少了个人工资性质的收入,对于员工来说自然就起到了避税的作用。举例来说,如果一个人工资3000,按现行规定,起征点2000,要交税=(3000-2000)*10%%-25=75元,而如果这个人提供1000的发票,就变成费用报销1000,工资2000,税金则为零了,给个人省下了75元的个人所得税。
做这种操作,企业是有相当的风险的,肯为员工做这样的操作,说明企业很大程度上还是很维护员工权益的,虽然方式违法,但是对员工来说确实是好事。
一、将工资转变为股利红利发放
对于很多高收入人群来说,如果按照工资薪金计算个税,往往要用45%%的税率档。而如果通过合理的筹划将工资转变为股息红利形式发放,个税税率就只有20%%,明显减轻了很多税负。
二、通过个人独资企业转变收入模式
很多人觉得20%%的个税税率还是很高,如果想更低地话,那么注册一个个人独资企业就是一个非常值得推荐的个人合理避税的方法。
通过个独企业,高收入人群的工资转变为个独企业获得的服务收入。个独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只要缴纳增值税,相关附加税和个税。如果将个独注册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并申请核定征收,那么年收入36-500万之间的个独企业税率只需要0.96%%-6.54%%。
此外,个税属于国家和地方的共享税,具体由地税部门征收。很多园区为了招商引资,会给予入驻的企业一定税收返还,高收入人群完全可以通过这些政策进行合理的个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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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你的奖金是否要一次性发放,如果你不是一次性发放,而是可以分阶段发放,比如一年、半年的,那么就通过计算工资,一次性年终奖的比例,来细化到每个月发放多少,这样可以做到最省;如果你需要一次性发放,那就基本上没什么方案可以筹划的,最省的方式,就是把60万当做一次性年终奖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没有办法
1.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 业务员因其在公司工作而取得的所有收入,包括提成都需要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3. 由于年终一次性奖金有特殊计税方式,如果公司愿意将最高的提成按照年终奖的方式计税,可以降低税率。
发放年终奖应该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计算时,可以将年终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发放当月不足扣除额的可以先补足扣除额后再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只能用一次,是自然年度。
年终奖发了30000元,不考虑当月工资情况,那么按30000元除以12个月为2500元,适用15%%,速算扣除数为125元:
应缴税款=30000*15%%-125=4375元。
建议:奖金在年度内均衡发放,避免适用高税率。
1.将年终奖平摊到每个月中发送
举个例子,某企业员工月薪1万元,1月份该企业给他发放年终奖金4万元,平摊到每个月中,就是3333元,适用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元,年终奖应纳税额为40000*15%%-125=5875元。由此计算,可以节省8625-5875=2750元。
然而很少有企业采用这种方法。企业发年终奖最大的目的是留住员工,如果把年终奖平摊到每个月中的话就难以发挥作用。
2.发放有价证券、礼品、购物券等
在一些股份制企业里,公司的年终奖会以股份的形式奖励给员工,使得员工参与公司分红。按照最新的税法规定,这种方式适用20%%的比例税率,比4万元以上年终奖适用的30%%的比例税率低很多。当然,股份的形式没现金的形式来得直接,一般人还是偏向于能直接拿到手的钱。
3.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工业园办个人独资企业
今年的国发〔2017〕5号 文件由禁止地方政府出台税收优惠政策转为鼓励,工业园区又能再次享受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
以处于贫困县、少数民族自治区重庆黔江的正阳工业园为例,其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里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增值税地方留存50%%,再以留存的30%%作为奖励返还给企业,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税率为10%%。
再以1000000年终奖为例,选择到重庆正阳工业园办个人独资企业,总税率为:(1000000÷(1+3%%)×3%%(增值税)×(1-50%%×30%%)+3495.15(附加税)+19376.21(个税))÷1000000=4.76%%!也就是说只需交47630的税,比起436495几乎少整整近40万!该园的政策里还无需实地入驻,不仅适用于重庆本地的,对于外省的也是十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