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居民去各大金融机构开户时,会被要求额外填写一份声明文件,声明其税收居民身份。这背后就是对中国非税收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进行尽职调查,以及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义务。这就是已经开始启动的CRS-全球征税体系。
“国家反洗钱了”
“CRS海外账户要查税了”
“外汇新规后钱更难出去了。”
……
一时间,圈内圈外风起云涌,人们奔走相告,各路小道消息铺天盖地。
CRS:全球征税是什么?
CRS是“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的英文缩写,可以译为“共同申报准则”。这是由总部设在巴黎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倡导的“国与国之间税务信息自动交换”,将在2018年覆盖世界上大部分国家。
说白了,就是各国政府之间相互通报对方公民在自己国家的财产信息,以避免偷漏税、洗钱等。
哪些资产及内容会被申报的?
资产包括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特定的保险公司里面的存款账户、托管账户、现金值保险合约、年金合约、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
不包括的是房产,珠宝首饰,字画古董,飞机游艇等,当然这些资产的持有架构很有讲究,一定要自带顾问,搞错了就会变成金融资产,然后归入CRS范畴。
申报的内容有帐户及帐户余额、姓名以及出生日期 (个人)、账号及账户余额、税收居住地(国别)、年度付至或记入该账户的总额。
谁会受到什么影响?
在中国,CRS影响两类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另外就是在中国境内居住,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天,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天的外国人,海外侨民和港澳台同胞。
主要影响的是,海外有金融资产配置;在海外持有的壳公司投资理财;在香港等地区购买的高额人寿保险的人;已设立海外家族信托的人,比如中国一些富豪喜欢在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新西兰,新加坡,香港等地方设立家族信托。以及一些在海外藏钱的公职人员。还有一些福建广东上海深圳等从事国际贸易的一些老板。
因为一旦查出境外的巨额收入,他们就面临大额个人所得税补缴,以及在境外设立的企业面临25%%的企业所得税。另外已经移民的人如果在中国境内影藏金融资产可能会给披露给移民国,可能面临税收,罚金以及一些监管处罚。
购买时的发票,这个是必须的,有的还需要提供合格证书(就是那个价签)。
如果都没有,那也得有个证明,证明来源,最后还要跟客户签协议,留下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这种情况,应该叫合理避税。但是这个设计专业的会计,法律知识了,你最好是问这方面的职业专家了。
黄金呢,确实是千足金的,我朋友也买过,他们家价格比较实惠,碧玉首饰和千足金的税率不一样的,千足金或者是黄金字样,需要缴纳消费税,按照开票金额的5%%来收取,为了合理避税,所以你也谅解一下呗!
这个牌子如果你到香港取货 应该就不用交了
如果你在北京取货就肯定要交了
其实他们的模式就是这样 正规的从国外往国内卖东西肯定要上税
香港买很多东西 借着旅游 不就是所谓的合理避税么
但是钻石不建议你这么买
首先国内是有比bluenile便宜的可靠的珠宝商家
如果你买的和国内价格一样 或者是只比国内便宜百分之10-5
那么其实是不划算的 这么贵重的东西 你在国内买还有人 包管你的珠宝售后
除了问题你能找到商家 bluenile 电商不说还是个外国电商 跟好莱坞大片是的这几年想挣咱们中国人的钱了而已 不如国内买 如果需要可以介绍 不需要我就不说了跟做广告是的
一般的企业都有二套账
一个是内帐 一个是外账
做好账 一般是指的外账
就是对付税局的
做外账要注意的是合理避税
一般情况下 都是把企业的利润做成负数
就是亏本
第二个就是尽量少开发票
还有 每个月记着要报税
就算没有收入也要报的
就是报零
一般 国税是电话报税
地税是网上申报
能够合理避税 和 按时报税 应该可以说 是 把账做好了
合理避税保护个人资产在国外是常态。然而,面对一些移民国家税法的完善和复杂,如何避税也是新移民的难题。以美国为例,世贸通移民专家为您介绍新移民避税的5个方法。 计策一:两种方式避免遗产税 美国人主要用两种方法来避免遗产税,一是盾牌信托(shel-tertrust),二是家庭有限合伙(family limited partnership)。 盾牌信托有效地避免夫妻谁先去世的不确定性,它为夫妻各设一个信托,哪一个先去世,哪一个的部分资产就转入孩子的信托中。这样,夫妻两人的减税额都不会浪费。创立家族企业的家庭可以设立家庭有限合伙,最好在中年时就成立,父母亲担任总合伙人,然后把资产一点点转移到子女账户,最后,所有的孩子都有一小部分。对于喜欢购买商业物业的华人家庭来说,非常适合利用家庭有限合伙来转移资产。 计策二:移民前,账面增值换现 美国征税的原则,一般只针对已实现的收入征税,即财产在买卖或转移时才征税。若财产还未转移,账面上的增值是不征收增值税的。 账面上增值未实现的情形很多,如房地产的涨价、股票债券和珠宝的增值。新移民在财产处理时,很可能遇到美国的财产增值征税的问题。因为成为美国居民时从国外带入的财产不必缴税,所以最简单的办法是在报到前,把账面增值未实现的收入换现,例如把股票抛售、房地产过户。待到获得身份后再用手上的现金投资新的股票和房地产。这样,就不必为这些增值的财产缴税了。反之,若有亏损的投资,也不必急着卖,可以等拿到绿卡后再卖,这样以后可抵税。 计策三:海外工作,美国免税 对于移民来讲,绿卡、公民身份和税是矛盾的。美国移民法规定,绿卡持有人每年须在美国停留半年以上,否则绿卡可能会被没收。但若有合理理由半年内不能回美,可申请回美证(白皮书),回美证的有效期限为2年。此外,归化为美国公民,须在持绿卡5年内在美居留超过两年半,且要诚实报税。 然而,越来越多的新移民拿到绿卡后便回中国工作,每年只是象征性到美国报到,绰号“空中飞人”。 “空中飞人”在海外的劳务所得有免税额。但税法规定一年内在海外居留逾330天方能享有这项免税额,即每年只能在美居留35天。这与移民法规定每年在美居留半年才能保有绿卡的条件矛盾。但若申请了回美证(白皮书),将绿卡和回美证配合使用,即可合法在海外居留1-2年,再入关时绿卡也不会被没收。既符合移民法的要求,同时享受税法规定的一定数额的免税额。 计策四:海外账户设在“避税天堂” 根据美国银行保密法,任何人在海外如拥有银行账户、经纪账户、共同基金、单元信托基金以及其它金融账户,且这些账户内的累计资金超过1万美元,须填写外国银行和金融权表格TDF90-22.1(Reporter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uthority,FBAR)。不过,如果账户设在波多黎各、北马里亚纳群岛以及美属关岛、萨摩亚群岛和维京群岛等世界著名的“避税天堂”,则可享受免税待遇。 计策五:善用赠予免税 在美国,一个人一生只能赠予他人100万美元,每年每人可以赠予1.1万美元。如果1年内的赠予超过这个数额,就要向税务局申报,也可选择不交赠予税,即把赠予从将来的150万遗产免税额中扣除,但要让政府知道。 但赠予有时也会交更多的税。例如,一对父母将一套买入价为10万美元的房屋赠予子女,现在该栋房子市值70万美元。2年后出售该栋房子,获100万美元。但是,这栋房子成本价仍是10万美元,子女获得90万美元收益,就要交资本所得税。因为是赠予,基数从原始购买价算起。 如果采取其他的方式,税额就会不同。例如,父母现在不赠予,而是在去世后作为遗产。若房子市价为100万美元,该房屋的基数则为100万美元。子女住满2年后出售,获得120万美元,增值的20万美元才要交税。如是遗产,基数是资产所有人去世时的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