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要求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应该是10000+1000+1000=12000,那么;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12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743.59
贷:主营业务收入10256.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消费税政策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应该由乙企业代扣代缴消费税,由于60万元属于甲企业应该缴纳的消费税,只不过由乙企业代收并缴纳,因此不能算甲企业收取的价外费用而并入增值税应税收入中征收增值税。
价外费用的分录如下 :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若能帮助你,望采纳!谢啦!
收取手续费、包装物租金:手续费是企业在提供一定服务的基础上收取的,包装物的租金都是企业转让了资产的使用权才取得的,按会计准则
的规定,它们都应计人其他业务收入。
收取奖励费、优质费、返还利润 :在销售商品的同时收取的奖励费、优质费、返还利润,具有价上加价的性质,因而会计上应计入主营业务
收入。
收取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补贴 :根据会计准则分析,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补贴进入记人营业外收入中的
补贴收入科目。
收取基金、集资款 :企业按规定收取的基金、集资费具有专款专用性质,一般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收取购货方延期付款利息 :收取购货方延期付款利息是企业收取的利息收入,应冲减财务费用。
收取包装费、运输装卸费、储备费:企业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装卸费、储备费,是作为产品销售费用的,因而企业收取的包
装费、运输装卸费、储备费应冲销产品销售费用。
收取代垫款项 :代垫款项代垫款项是企业已支付但不应由企业承担的费用。垫付缴后,应提供其他
收取代收款项 :代收款项是企业为第三方收取的,并不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增加,因而不能作为收入核算收取时应贷其他应付项。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价外费用都是含税的,在核算是要转化成不含税金额
购买时,支付的价款包括:不含税售价、不含税价外费用、增值税金。
由于销售方开销售发票时,将价外费用转为不含税后再计算税金,此时,开专用发票的销项税金,已经将税金单列了,不含税价格包括了不含税售价及扣除税金后的不含税价外费用。购买方支付的钱,反正就是一个总额。
运费代垫,运费发票是开给它方的,会计上挂往来。
运费自付,运费发票是开给自己公司的,会计上按运输发票上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金额。
如果运费作为价外费用销售给对方,要按价外费用/(1+17%%)*17%%计算销项税额,相应开具的销售发票上也是这个税金。
会计和税法中增值税是一致的。
价外费用和价款是一样的,
含税定价的,开票时换算成不含税和税额两项。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5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按照销售额缴纳增值税。第6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的规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外帐不用上税的。内帐才上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