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二手车业务增值税问题的公告》。该公告指出,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根据《机动车登记条例》获得批准》有关规定,在购买二手车时以自己的名义取得二手车登记以及在买卖过程中以购买方名义进行的二手车转让登记均为“临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应按照现行法规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