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时,您可以将抵押贷款作为特殊的额外可扣税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也应减去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6万元。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其月所得余额减去应纳税所得额五千元;劳动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应以每笔收入的数额为基础。是应税收入。
(3)营业收入是根据总收入减去每个纳税年度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得出的应税收入。
(四)物业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收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收入为转让财产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收入,股利,股利和或有收入,以每笔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动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应按收入余额减去收入的20%计算。从手稿中获得的收入减少了70%。
个人将收入捐赠给教育,扶贫和扶贫等公益慈善机构。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捐赠给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的税前扣除额为全额的,适用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款规定的特殊扣除,包括居民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特殊的额外扣除,包括儿童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养老金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告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会备案。
扩展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企业年金的个人支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支出,符合国家规定的递延税项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国务院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依法确定的特殊扣除,特殊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应限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扣除额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未完成,则不会结转到以后的年份。
第十四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六条所指的每次,应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劳动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果是一次性收入,应获得一次。如果是同一项目的连续收入,则应在一个月内获得一次。
(2)物业租赁收入应以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为基础。
(3)利息,股利和股利所得的收入为支付利息,股利和股利时获得的收入。
(4)对于偶尔的收入,该收入应获得一次。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全书-个人所得税法》
房屋的市场基准价格为1650元,则1650X100 = 165000元
问题:是否可以向房屋委员会报告165,000的税收和其他费用? 最好不要太低,税务局会检查。 如果税务局无法通过,那就没有出路。 曾经有过这种事情。
至于贷款,您认为这太简单了。 贷款必须根据评估价格借出。 通常,贷款少得多。 银行指定评估机构,因此根据我的猜测,您可能无法借到那么多钱。 通常,有270,000座房屋可以用240,000进行评估,除非您的银行与您有关系,否则180,000的贷款是好的。
因此,您必须更加准备好付款,否则您会很急。
我的理解是这样,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那是不允许的。
1.根据《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或其配偶将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单独或集体用于个人住房贷款,以在中国购买住房。他本人或他的配偶。在实际发生借款的当年,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次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这里的重点是实际发生的情况,即贷款利息支付。
二,根据《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保留房屋贷款合同和贷款还款凭证。
您要提供的相关信息在此处突出显示。
因此,提前还款后,您将无法再享受贷款利息的额外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