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分两次发属不属于合理避税

提问时间:2019-12-13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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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12-13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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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次的年终奖可以合理避税吗

原则上不违法。 分为两张优惠券进行处理。 6万元是基于年度收益的一年期末奖励。 5000元是当月或季度的奖金。

从税务执法业的角度来看,您可能要注意是否已经支付了每日奖金。 如果您通常一分钱都得不到奖金,则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明显避免税收。 您还可以计算并支付65,000作为年终奖金。

如果奖金不是每天支付的,建议考虑将其与第二年一月的薪水一起支付。 税收筹划必须事先进行,事后难以解释。

奖金 支付_薪水 年终奖金

年终奖金分两次发放,只拿第一次不拿第二次,但税在第一次已经扣完

发行两个单独的发行版是非法的。 这是公司的内部管理。 它与法律无关。

但是,此事有点违反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是收入的集合,例如实际支付的工资。 根据您的说法,他实际上只支付了一半的税,但扣除了所有税。 绝对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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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资是2000元。然后每月都有1000的奖金,分两次发放。请问我为什么不用缴纳税款呢?会计是如何做帐的

贵公司为您做了避税。 通常,您的奖金和薪水应合并以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金是75元。 由于您不需要纳税,这意味着您的公司还有其他处理方法,例如使用外资帐户。 奖金,或以多人的名义记录您的薪水,以使其低于起征点并且不需要征税。 有很多避免税的方法。 我不知道您的会计方法是什么,也不知道如何处理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