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 103号)第3条: 个人已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每月收到的年金将按照“工资和薪金收入”项目适用的税率征收; 个人所得税按适用于“工资和薪金收入”项目的税率全额征收。
从今年1月1日开始,将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和营业收入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年金收取过程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领取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的个人,应按“工资和薪金收入”项目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现行标准,如果年金数额较大,一次性提取4万元,税率为30%
新政策的目的是补充养老金,因此不鼓励个人一次提取所有年金。
以供参考
通常,您可以在退休后的一个月或下个月获得此税,具体取决于您公司的计划设置,但是现在由于14年财务已发布了103号文件,因此没有具体的税收实施规则,因此它将导致 暂时无法使用,不会对您的利益造成太大影响,这将延迟几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