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保险可以避免征税的说法在互联网上是一个传奇。
为了避免歧义,我们首先定义涉及的两个关键概念:保险和避税。这里的保险是指商业人身保险,而不是社会保险和团体保险,包括个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事故保险和财产保险;避税是指纳税人使用税法允许的方法进行适当的税收筹划以获得某些税收利益。
保险政策可能涉及税收的三个主要地方:购买保险,保险期和支付保险费。
购买保险时,如果用于支付保费的钱是税前收入,就可以达到避免保险税的目的。在某些国家/地区,例如美国,购买的某些类型的保险是与保单持有人的税前收入一起购买的。作为一项诱人的福利,许多公司为员工提供医疗保险计划。如果雇员参加医疗保险计划,则他们将必须承担一部分保费,而这部分支出将从雇员的税前收入中扣除。这是集体保险,不是我们讨论的范围;如果员工认为公司的医疗保险不足或不好,并选择自己购买个人商业医疗和牙科保险,则其保费也可以从税前收入中扣除。购买医疗和牙科保险的自由职业者也是如此;人寿保险费通常没有税收优惠,但是在某些国家(例如澳大利亚)也有例外。养老金超级年金基金可以包括一些人寿保险,例如死亡,完全伤残等,这部分保费直接从年金基金账户中扣除,年金基金由税前收入组成,因此您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不幸的是,在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下,这些税收优惠尚不存在。如果您不相信我,请闭上眼睛仔细思考。您是在税前还是税后付给保险公司的保费?
在保险期内,该保单也可能会获得一些税收优惠,这称为“税收延误”。即,该保单中的投资收益在当年不需缴纳所得税(“延税”),并且在缴纳保险费时将缴纳相应的税款。这项税收优惠听起来并不吸引人,但实际上,这种优惠是相当可观的。让我们看一个例子:假设有一个现金价值为10,000元的保险单,假定年投资收入为8%,税率为25%。如果您每年对投资收益缴纳所得税,则40年后的保险单的账面价值为103,000,但是如果您使用延期纳税,则每40年缴纳一次税款,账户值为217,000。当然,在许多国家/地区,以保险单为基础的递延税款是有条件的。最主要的是,保险单必须是转移风险的工具,而不是变相的储蓄或投资工具。换句话说,要符合人寿保险的定义,保单必须通过一些测试标准。最常见的标准是保险金额与现金价值之比。在加拿大和美国,该比率由被保险人的年龄决定。例如,45岁被保险人的相应比例为1:2.5; 10,000元人民币,现金价值50,000元人民币,该政策将不被视为人寿保险,并会失去税收优惠。目前,中国还没有对保单收益进行“减税”。原因很简单:中国没有对投资收入征收所得税。因此,在中国购买保险可以免除保险政策投资所得税是很荒谬的。你为什么不避免呢?
最后,在支付保险费时也有可能避税。首先是个人所得税。由于保险公司的赔偿是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事故的经济赔偿,因此所支付的保险费是根据保险合同支付的金额,而不是个人收入,因此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第二是遗产税。据我所知,没有一个国家对政策受益人获得的纯粹死亡抚恤金征收遗产税。在美国和其他国家,如果这是一种具有帐户价值的新型人寿保险单,例如上述对政策投资收益的税收递延,则只能将通过“人寿保险渠道”的部分排除在保险金之外。房地产,避免遗产税。在我国,人寿保险费也可能包括在遗产中。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保险金被视为被保险人的财产,保险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支付保险金的义务。中国”: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不清楚受益人的指定; (二)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之前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其他受益人。
可以看出,人寿保险费完全有可能被包括在遗产中,在中国征收遗产税时,也会征收遗产税。但是,讨论遗产税还为时过早。 中国的遗产税计划仍在酝酿中。 据说购买保险避免遗产税也是一种不存在的税!
简而言之,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保险可以免税的主张就像脆弱的肥皂泡。
这是可操作的,但已受到惩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给员工缴纳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2005〕318号)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代缴代缴职工保险业务的有关指示》 《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雇员的通知》(黑地税发〔2005〕19号)。根据研究,以下批准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应由企业向保险公司支付职工免税保险费以外的其他保险费(即保险费属于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计入职工当期工资收入中;个人所得税按照“工资收入”项目计算,由企业代扣代缴。
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4月13日武汉晨报晨报(记者凌云燕实习生王芳)企业向职工发放奖金,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但是,在为团体保险投保后转弯投降之后,将不支付此税。目前,一些公司已将团体保险转变为“合理避税”渠道。但是,税务部门表示,此举是逃税行为,将受到严厉调查和处理。
到年底,投保的“避税” 12.5万元对于武汉的一家民营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成绩。拟利用30万元的利润奖励30名中层管理人员,每人奖励1万元。根据税收规定,这笔钱应先交纳企业所得税,即30万元×33%= 9.9万元,个人所得税部分应缴纳30万元×14.56%= 4368万元。但是,如果企业为每位员工购买10,000元的投资养老保险,由于该保险是免税的,则可以节省14万多元的税费。
如果该公司在短时间内申请移交,尽管会损失少量费用(通常为3%至5%),但仍有大量现金仍可以再次流入员工的个人帐户。如果员工不知道保险,这笔钱将退回到公司的公共帐户,并由公司经理持有。即使按5%的手续费收费,在这种一进一出的情况下,企业也可以“避税”至少125,000元人民币以上。
省保险监督管理局:严格调查“短期退保”情况对于这项“避税措施”,武汉市多家寿险公司的集团保险部门负责人表示,他们的公司非常规范,不能这样做。 ,但不可否认的是,常规公司会这样做。据介绍,湖北省保险监督管理局已经对“大进大出”,“短期投降”等严重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税务部门:这是逃税行为。昨天,记者走访了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有关人士说,这是明显的“不合理逃税”,是逃税。
据悉,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项特殊文件,规定:企业除免税外,还向职工支付职工的各项保险待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将严肃查处企业使用保险的情况,以免税收和洗钱。它已从原来未缴税额的50%大幅增加到未缴税额的2.5倍,并且还将对保险公司构成惩罚。
武汉晨报,2010年2月3日,第27版,年度终奖,您能免缴保险税吗?闪烁!地方税务局传闻:只有保险收入可以免税。 “对存款收取利息税,但对保险收入不征税。”记者包辉通讯员曾妮杨涛………………………………你可以避税。 “今年将至,各个部门的年终奖将很快公布。许多保险营销人员向保单持有人这样做。
一家财富500强公司湖北分公司的部门经理玛丽(Mary)打电话给《晨报》热线,他问道:“每年到年底都非常苦恼,超过10万个年终奖被扣除了很多税金。现在有几家保险公司说可以买保险了。避税真的可行吗?”
记者了解到,除了玛丽等在汉工作的外国人外,许多高收入群体也有兴趣购买保险和避税。 “购买保险避税”是保险销售人员扑灭的烟雾弹,还是有“秘密途径”来避税?武汉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购买保险和避税具有误导性,只能免征保险收益。
记者了解到,保险代理人通过免征保险税来忽悠消费者的现象主要有两种。
[付厚书]一部分保险代理人在宣传保险利益时经常说:“银行利息存款要交税,保险红利不交税”。
实际上,中国的利息税始于1950年,税率从20%降至2007年8月的5%,2008年10月9日起的存款利息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关于存款利息税的说法早已不复存在。
[Fouyoushu]第二,“购买股息保险和养老保险可以避免税收”,玛丽的经纪人告诉她,“通过购买股息保险,养老保险和年金保险可以合理地避免年终奖金。”在这方面,中国人寿湖北省分行总经理李建城认为这是不正确的,“仅对保险“股息”免征所得税是可行的。”
对此,市地税局表示,国家税务总局从未出台投资红利保险免税规定,因此企业为职工购买的红利保险也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国税法,企业向职工支付保险费时,企业应向职工缴纳的免税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费应计入职工的当期工资收入中(即保险属于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 “工资收入”项下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商业保险作为一种财务管理工具,其避税能力有限。
目前,个人可以通过商业保险享受免税的大约两个部分:即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支付的索偿金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 而已。
个人不必指望通过商业保险免除各种税项。 除了被保险人的三项社会保险外,被保险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之前缴纳,而所有其他费用必须在缴税后支付,包括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