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商务部的发票是逃税!
国家提倡合理的避税措施,这通常意味着企业(例如,雇员用于雇员福利的某些支出)不能征税! 这相当于避免了一些个人所得税! 但这不是逃税!
1.应缴纳增值税和相应的所得税。
2.补充税是通过正常科目缴纳的; 罚款和滞纳金是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计算的。
3.补充增值税在同一个月一起报告,增值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第36行报告。
4.如果尚未将凭证退还给您,则可以向税务机关询问如何举报。
5.少报的收入应补充相应的额外税费。
应该纳税,否则,就是偷税漏税,建议你不要犯大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擅自伪造,变造,隐瞒,损毁账簿和凭证,或者在簿记上或多或少地支出,或者省略或更少,如果税务机关在通知税务机关后未申报或作出虚假的纳税申报,则未缴纳或未付应缴税款就是逃税。纳税人逃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未缴或未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未缴或未缴税款的百分之五十至五的罚款;刑事责任。
根据您的陈述,如果您的公司未将收到的160,000美元计为营业收入,则根据《收税法》第63条的规定,这是逃税行为,补充付款除外。除税收外,还可处以0.5-5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