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分为两种:合法避税和非法避税。两者之间有本质区别。适当的避税就是要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找出税收法律中存在的漏洞,并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以减轻税收负担。国家税务总局的态度是严厉打击非法避税行为。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避税是一个中立的名词。没有什么可耻的。可以称为节税或税收筹划。这是包括企业和个人在内的纳税人如何在法律允许的最小范围内纳税。在合法避税和逃税之间还有一个灰色地带,这是比较危险的,应由纳税人谨慎对待。合法避税符合税收法律和政策,不受法律禁止;违反税收法律和政策意味着逃税,必须予以打击。法律就是这样对待避税。
当前的常用方法如下:
(一)在扣除应纳税额之前,尽量安排工资分配;
(二)改善职工福利,减少名义收入;
(3)可以采用延期或提前的方法来大致平均月薪收入;
(4)纳税人在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其中:改善员工福利和减少名义收入的方法有:
(一)企业提供住所是合理避免个人所得税避税的有效方法;
(二)企业提供度假旅行津贴;
(三)购买保险公司金融保险(再保险);
(4)其中一部分包含在工资单中,其余的工资通过发票偿还;
(五)争取税务部门的更多利益,争取更多利益;
(六)实物分配;
(7)多付公积金(但同一家公司也面临多付,好像重庆的出资比例是确定的)
(8)公司提供员工福利设施。
例如:①公司免费提供午餐,或者公司直接支付合作伙伴管理费;
②企业提供并安排免费医疗补助;
③使用企业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企业提供运输;
⑤企业设立职工子女教育基金,为职工子女提供奖学金等。
合理避税和非法避税的限制
合理避税,是指纳税人使用合法手段和方法通过资本转移,支出转移,成本转移,利润转移等多种方式逃避税收义务,以逃避纳税义务的非违法行为。避税这是纳税人成功地发现了现行税法的缺陷和漏洞,使纳税人能够有效地避免纳税义务。因为这是根据税法执行的,所以它反映了现有税法的有效程度。尽管避税与逃税从根本上是不同的,但这也是法律上的漏洞。对于避税的有效性,目前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避税是对法律漏洞的“挖掘”。只要事实符合字面解释,法律就可以有效地适用,也就是说,避税不是非法的;另一种观点认为,避税要求事实符合法律的字面解释。此外,它还必须符合法律的立法意图,并判断税收法律条款对特定事实的适用性和遵从性,或根据为了法律的经济或社会目的或税法的整体内容。也就是说,尽管经济行为的形式符合法律要求,但如果其后果与立法目的背道而驰,就不会出于税收目的予以承认。
众所周知,合理的做法可能不合法。合理避税实际上是在法律的边缘上书写。尽管看起来有些牵强,但从法律角度来讲很难被挑剔。近年来,中国税务机关不断举办相关的税务培训。有趣的是,这些培训包括税收筹划培训和反避税培训。前者针对企业,而后者针对税务机关。
在应邀参加的一些培训中,我发现许多公司培训师对某些计划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如果仔细分析一个看似好的税收筹划计划,就会发现它与法律有一些冲突。在税务人员的培训中,许多税务人员经常会因为他们的专业敏感性而提出要求。他们所培训的许多反避税案件在形式上都不是非法的。实际上,它是许多企业采用的流行计划解决方案。
例如,有一个采购代理销售计划。由于寄售业务是销售活动,因此收货人需缴纳增值税。对于小规模的纳税人,为了避免增值税,有人设计了一个计划方案,即将收货人转换为购买者,收货人和卖方与购买者签订寄售协议。避免相应的增值税。尽管将代理机构更改为采购代理人是“合理的”计划方法,但许多人忽略了以下条件,这使这种合理的计划方法缺乏法律支持,最终失去了计划的意义,即受托人没有提前 资金; 卖方将发票发送给客户,受托人将发票转移给客户; 受托人根据卖方实际收到的销售和增值税与客户结算付款,并收取额外的手续费。 如果不能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则从寄售到购买的转换将不成立。 可以看出,有时合理性和合法性之间的差异是最小的。 仅在合法性的基础上,才能认为规划方法是合理的。
国税发〔2005〕9号
地方,自治区,直辖市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为合理解决个人全年获得一次性红利的问题,经研究,制定了相应的调整措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如下:
(1)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年度经济效益和对年度工作绩效的综合评估,向其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还包括根据考核实施年度工资增长的单位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年薪制度和绩效工资方法。 2.纳税人获得全年的一次性奖金,该奖金按一个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分别计算,并由扣缴义务人按照以下纳税计算方法扣缴:
(1)首先将员工在当月获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然后确定适用税率并根据其商数快速计算扣除额。如果在年终总奖金的月份中,该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成本扣除额,则该年总总奖金的余额减去“职工月工资收入及费用扣除额”,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 (2)根据本条(a)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该雇员当月获得的一次性一次性奖金计算快速扣除额,计算公式如下:1 。如果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高于(或等于)税法要求的成本扣除额,则适用的公式为:
纳税应纳税额=员工当月的一次性奖金x适用的税率快速扣除额?
2.如果雇员的月薪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支出扣除额,则适用的公式为:
税收应税金额=(雇员获得当年的一次性奖金-雇员的月薪与扣除的工资之差)×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3.在一个纳税年度,每个纳税人只能采用一次纳税计算方法。 24.对于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在年底获得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应按照本通知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执行。 ?五,员工除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外,还获得各种奖金,如半年度奖,季度奖,加班奖,高级奖,勤工奖等,并与月薪相结合。薪金收入,并按照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VI。对于无住所的个人,如果该个人在一个月内在中国没有纳税义务,或者由于出入境而在中国工作少于一个月,则可以获得本通知第5条所述的各种姓名奖金。因此,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没有住所的个人的奖金征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税收。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生效。以前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奖金征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年薪试点制度后如何计算和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企业经营者合并(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2005年1月21日
是我实际上每个月寄出大约10,000元的某个月或几乎每个月? (如果是一年,则无需考虑税收,因为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的个人月工资税前扣除额为1600,如果是符合人体工程学的企业所得税工资则可以完全扣除)
如果是每个月,则可以考虑每月发送一部分,另一个集中是在一年中的某个时间一次性分发。 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对一个月的奖金支付有单独的减税方法。 每月一次的总奖金将作为一个月单独扣除(该方法只允许每年使用一次),不扣除1600。相应的税率是应付金额除以12并减去后的税率 1600。例如,每个工资为6,500元,适用税率为15%; 奖金为59997元,将连续几个月发放5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