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的作业。建筑行业的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维修,装修和其他工程运营。
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和安装工程业务。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的,不论是否参与建设,均向工程承包公司征收营业税,税额为“建筑业”税额的3%。工程承包公司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装工程合同,仅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协调。工程承包公司的业务对“服务业”税项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从已支付的分包合同中扣除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支出的余额。对其他单位金额是指签订合同的总承包商的分包行为。
以下是针对工程和建筑公司的三种特定的避税选择:
1.在建材方面(采购平台); 可以设立独资企业作为采购平台,单独采购建筑材料和设备,为工程建设企业提供合理的税收优惠。
2.建筑劳务分包(工程服务+设计服务+安装服务等); 工程施工无法避免招募施工人员时,您可以通过将上述部分或更多工作外包来作为劳务分包商或工程服务提供商,设计公司或安装服务提供商的独资经营。
3.使用“灵活劳动”来签署第三方平台提供的工程人员。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分包商是总纳税人,则分包商向总承包商开具建筑业特殊增值税发票,总承包商可以扣除进项税;
如果分包商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分包商只能向总承包商开具建筑业总增值税发票,总承包商不能扣除进项税。
如果分包商是个人,则只能去当地税务部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合同额只能扣除3%。
如果分包商是附属的总纳税人,则总承包商应向附属方支付工程结算款,并从附属方获得建筑业专用增值税发票。
一般和分包的税收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纳税人将建设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扣除分包合同后,他获得的全部价格余额和超支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是营业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动承包经营活动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493号)规定,建筑安装企业将承包建设项目的纯劳动部分分包给若干建筑企业。按照当期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建筑企业提供的建筑服务属于建筑行业应税劳务,因此应按照“建筑业”税项征收营业收入。
根据税法:通常,总承包商可以扣除为分包合同而支付的营业税,即总承包商根据分包后的合同余额支付营业税。总承包商将签发总合同票给客户,以分包给总承包商签发分包发票。对于总合同发票和分包合同发票,总承包商根据合同总金额支付(并支付)营业税,税额为(总合同-分包合同),而分包金额在总合同中。在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所有发票都在同一税务部门开具发票。
一般来讲,总承包一般适用于大型项目和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即建设单位将项目下达给承包商,竣工后,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进行人工和材料的承包。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和交付是安全的。分包通常适合于项目的总承包商参与建设并自己完成建设项目的一部分。投标项目可以整体使用,也可以将整个投标项目分为多个包。 (或多个出价),可以是单个出价也可以是同时出价。竞标者只能同时投票给一个包裹(即一个投标)或多个包裹(即多个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