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扣减额为2000,特别扣减额为3500。您可以肯定的是,扣减此金额没有问题。 应税收入为9500,20000-2000-3500-5000(减税基数)= 9500。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因此,在分2个单位领取工资时,除了在发放单位预扣和支付工资时通常扣缴和预扣个人所得税的做法外,个人还应选择一个主管部门,负责支付单位发放工资的地点。
否则,税务机关将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罚:纳税人未作纳税申报,未缴纳或者未付清应纳税额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未缴纳的税款。 或滞纳金,滞纳金和罚款额的50%至未缴纳或未缴纳税额的5倍。
我不知道工资的具体内容。 它包括各种好处吗? 每月15,000是纯财务帐户中的薪水,或者是考虑各种补贴后的综合收入。 如果是前者,那么就没有避税的问题。 只有全面收入才能考虑如何避税。 主要手段包括:使用足够的福利费,包括购买保险,通过成本或管理费解决交通和通讯费用,等等。 据估计,公司的财务会计应该能够解决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