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律师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这种收费方式属于风险代理,是指代理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的诉讼代理。
客户不提前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客户根据债权的一定比例向代理人支付酬金。如果诉讼不成功或执行失败,代理商将不会获得任何回报;如果债权得到履行,则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比例向代理人付款。双方都有一定的风险,因此称为风险代理。
扩展信息:
与传统的代理系统相比,风险代理具有以下差异:
首先是风险代理人的目标大多是困难和复杂的,特别是在执行困难的情况下,否则客户将不会同意风险代理人的意见。
二是代理业绩与律师的报酬和投资回收密切相关,即律师不仅要承担不收取代理费的风险,而且还要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这促使案件律师必须增强责任感。
第三,约定费用比例较高,这对律师更具吸引力。
第四,委托人对承包商律师的信任度很高,律师具有处理案件实体权益的更大权力。
2006年4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确认,风险收费是律师收取和确认风险合法性的一种方式。收费。
参考文献:搜狗百科-风险代理
问:一家律师事务所尚未与其一些律师签订雇佣合同,并且律师没有固定工资。律师代表的每项业务都要支付一定的管理费,并且该公司向代理人开具发票,并代扣相关的营业税和其他相关税款。余额由律师签名以收取现金。这些律师离开了工作,成为律师,他们不是兼职律师。请问这些律师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该律师事务所向职工支付工资(包括律师,行政管理人员)。支持人员,但不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对“工资和薪金”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因为上述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没有签订雇佣合同,律师没有固定工资,没有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和人员关系,并且仅由于特定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劳务,所以律师收取的佣金收入应以对“劳动报酬”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应税项目征收。由于这种劳动报酬收入属于同一项目的连续收入,因此应根据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大智高新区地税局,胡志海)
据了解,专职律师的保证工资一般在2000元左右,而兼职律师则不收取工资。 这两种类型的律师可以支付案件处理收入的20%至40%的佣金。 主要部分是兼职律师的收入。 如果律师可以收到大案子,则佣金可以超过一万元。 结果,许多律师只为其保证的基本工资的一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而隐藏了大量的案件处理收入和各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