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总分包避税

提问时间:2019-12-10 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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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12-10 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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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工程分包,总包账务处理,求会计分录

建筑业总承包商向施工方收取工程款时,必须提供完整的发票,这已成为总承包商的税基。如何扣除转包项目的营业税?会计如何运作?

对于一般分包项目,其税项差异按营业税的有关规定执行,但企业所得税的税项并无差异。

例如,合同总项目为1000万,而分包合同为800万:

(1)根据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商应直接向建设方开具发票总额1000万元,并确认收入。根据合同收取一般合同

借款: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1000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1000

(2)承包商支付800万元,分包商根据该分包商向总承包商开具800万发票。支付分包合同并预扣营业税

借款:主营业务成本800

贷款:银行存款800-800 * 3.43%= 772.56

应付税款预提营业税27.44

(3)总承包商应在扣除分包金额后提取营业税。总承包商计税时

借款:营业税金及附加200 * 3.43%= 6.86

贷方:应付税款-应付营业税款6.86。

分包 万元_30 税款

工程建筑公司的合理避税方法有哪些?

以下是针对工程和建筑公司的三种特定的避税选择:

1.在建材方面(采购平台); 可以设立独资企业作为采购平台,单独采购建筑材料和设备,为工程建设企业提供合理的税收优惠。

2.建筑劳务分包(工程服务+设计服务+安装服务等); 工程施工无法避免招募施工人员时,您可以通过将上述部分或更多工作外包来作为劳务分包商,工程服务提供商,设计公司或安装服务提供商的独资公司。

3.使用“灵活劳动”来签署第三方平台提供的工程人员。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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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承包工程后分包出去,税金怎么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设合同》和(财税[2016] 36号)《关于全面启动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引入了增值税试点营业税(以下简称“税改”),将建筑业纳入试点范围。增值税改革后项目建设合同的有关会计处理规范如下:1.国内项目承包(1)采用一般税法的项目建筑业一般税法增值税征收率为11% 。例:A公司承包了一个项目,合同总价为2220万元人民币(含税),预算中不含税收收入2000万元人民币,税收成本1600万元人民币。本月(假设11月),购买了300万材料,进项税为51万,收到材料为400万,机械租赁费为30万元,薪金为90万元。本月初,已确认收入1400万元和成本1190万元。本月的完成进度是100%。每月结清的工程进度付款为当月确认收入的90%,年末实际累计结清项目费用为2100万元(不含税)。

11月的帐户处理如下:1.借入采购物料:采购物料300应付税款收入= 2000 * 100%-1400 = 600万元成本= 1600 * 100%-1190 = 410万元毛利润= 600-410 = 190万元借款:主营业务成本410工程建设贷款:应付税款[示例2]一般纳税人A公司于2015年10月与甲方签署了安装项目,并于当月申请了启动许可证以开始建设。 施工现场在城市A中(而不是A企业组织的位置)。 将本项目的一个子项目分包给企业B.2016年6月,甲方签字确认,当月项目进度付款为515万元(含税),企业A支付了206万元(含税)。 分包单位B。 税费=(515-206)÷(1 + 3%)×3%= 9借入:应收账款515贷方:项目结算500应付税款因为 -16 | <30,当期应退税费=本期末保留的税收抵免额=本期应纳税额16万元=本期“免税,抵免和退款”-本期可退税额 = 30-16 = 140,000元相关帐户处理如下:1.借入原材料借入:材料购置应缴纳的税款200因为 -52 | > 30,当期可退税=本期免税= 30万元4月底30 = 0,结转至下一期继续扣税= 52 -30 = 220,000元。 帐户处理:1.购买原材料借入:材料采购应付税款4001.借入购买的原材料:购买原材料应缴税款100借款:应收账款702贷款: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收入600应交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