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这是逃税。这是非法的。建立更多的人或多次支付以实现避税是非法的。一个人每月支付两次是违法的。根据税收规定,它是当月个人收入的总和。让我们根据税收文件纳税。
合理避税:
1.不应征税的部分计为工资。例如,电话费,现场补贴等是与办公室办公过程中公司生产和运营相关的实际支出,而不是个人收入,因此您需要过帐发票并报销。不要将其计入工资中。需要纳税的部分避免个人纳税。
2.按照工资划分纳税额,并且每月均衡分配工资(这样每个月的工资都在同一纳税文件中),例如:年终奖金,放在一个月内增加几个层次的纳税,实际上会增加税收。如果分散在多个月内并降低了纳税水平,它将减少纳税。
原则上不违法。 分为两张优惠券进行处理。 6万元是基于年度收益的一年期末奖励。 5000元是当月或季度的奖金。
从税务执法业的角度来看,您可能要注意是否已经支付了每日奖金。 如果您通常一分钱都得不到奖金,则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明显避免税收。 您还可以计算并支付65,000作为年终奖金。
如果奖金不是每天支付的,建议考虑将其与第二年一月的薪水一起支付。 税收筹划必须事先进行,事后难以解释。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当通过合法手段和方法实现纳税人减少税收的经济行为。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此定义的关键是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 通过非非法手段认真安排商业和金融活动,并设法满足税法规定的条件,以减轻税收负担。 当然,避税并不排除使用税法中的某些漏洞或歧义来安排您自己的经济活动,以减少您承担的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