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后股权转让的税收风险(一)自然人股权转让的税收风险1.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完成的税收风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税问题的批复》。 《转让股权的收回》(2005年第130号),对个人股权转让的所得税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一)股权转让合同完成后,股权进行了变更登记;收入变现后,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后,双方签署并执行协议以终止原始股权转让合同并归还股权。这是另一项股权转让。上一次转让的个人所得税不予退还。根据此规定,如果股权转让协议已经达成,则履行的标志是受让方已向转让人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并已与当地工商部门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各方应签署并签署协议,终止原始股权转让合同并归还股权,并且对先前转让所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不予退还。
(2)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的,由于仲裁委员会执行了终止股权转让合同和补充协议的决定,请停止执行原始股权转让合同,并按原价收回已转让的股权。价格,因为其股权转让尚未完成,收益如果不能完全实现,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终止,股权收益将不再存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从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出发,纳税人不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必须考虑股权转让协议履行是否完整的税收负担。如果他们不想大量转让股权,则无需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进行业务注册。不支付股权转让,法律上未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可以将协议归还,可以节省股权转让中的个人所得税。
2.股权个人转让支付个人所得税的税收风险股权个人转让支付个人所得税的税收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股权个人转让的法律程序不符合税收规定。法律。实际上,总有一种现象:转让人和受让人私下签署平价或贴现股权转让协议,而无需通过当地税务机关,而是直接通过社会关系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业务变更。这不符合税法,将受到税务部门的审计和惩罚风险。
另一方面,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转让价格往往不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即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折价或平价条件,不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第三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加强考核和审查。应仔细审查从债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中获得的相关信息,以确定股权转让是否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是否属于独立交易原则。符合合理的经济行为和实际情况。报告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偏低)。如无正当理由,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与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
(二)法人股本转让中的税收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所谓的合格投资收益,如居民企业之间的股利和股利,是指居民企业直接向其他居民企业投资而获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第2款和第3款所指的股本投资收入(如股息和红利)不包括获得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和上市股票的股份少于12岁的人个月。投资收益。国税函[2010] 79号明确规定,股权转让收益是指扣除取得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的股权转让收益。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收益时,不得扣除被投资单位未分配利润等股东未分配利润中可分配的权益。根据上述税法的规定,法人股权协议转让中的税收风险主要体现在:被投资公司多年积累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时,法人股权的转让价格。转让权益中包含将利润和盈余公积乘以转让人股东的持股比例,使股权的转让价格为溢价转让,从而使转让人的股东缴纳更多的企业所得税。
增资后股权转让存在许多税收风险,主要涉及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因此,如果股东是企业或法人,为了减少股权转让时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转让前分配留存收益,从而可以降低成本。 股权转让对双方来说都是重要的事情,因此在转让股权时必须谨慎,并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相关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时,应当征得多数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应当将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得同意。如果其他股东未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0天内作出回应,则应视为已同意转让。如果一半以上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转让的股权;如果他们不购买,则应视为同意转让。在相同条件下,其他股东有权优先购买已获得股东批准的股票。如果两个以上的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各自的购买比例应通过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应当以股权转让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股利,合资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利等股本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合格”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不包括持有居民企业的公开发行和上市股份少于12个月获得的投资收益。备选方案1直接转让股权后的税后利润最少,因为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准备金的相应部分未享受免税待遇。选项2首先分配利润,然后转移股权。未分配利润的相应部分享有免税待遇,盈余公积的相应部分不享有免税待遇。选项3是增加资本,然后转移。未使用的资金享有增加税基的待遇。利润及部分盈余公积按持股比例享受免税待遇。第四个选择是先提取资本,然后再增加资本。所缴税款最少,税后利润最大。原因是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的相应部分有权享受免税待遇。从数据计算结果可以看出,通过对A公司股权转让采取不同的税收安排,A公司的所得税从1000万元减少到60元,A公司获得了巨大的税收优惠,直接减少了现金支出。并达到了合理性。避税的目标。但是,由于每个企业的所有权结构差异很大,因此每个方案的可行性也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限制。例如,计划2、3和4需要其他投资者的支持才能实施。因此,在选择方案时,请选择实际情况,并注意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最大化企业价值的选择:1.以上方案仅适用于法人企业。如果个人股东不能享受股息免税政策,则不适用。 2.如果由于各种原因企业不能先分配股利再进行转让,或者在计算股权转让收入时故意滥用企业清算的规定,扣除股东的未分配利润,如未分配利润等,被投资企业按照股权比例分担,达到减少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3。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即使他们没有收到股权转让款,也要缴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企业的股权转让应在转让协议中确认。生效,完成股权变更的程序。实现。4。 股权转让人应保留与股权转让相关的税务相关信息,并将其用作未来税务检查的证据。 5,由于股权的受让方是以取得的股权价格作为其权益成本,因此,股权受让方还应保留相关的股权转让信息。 6.税务部门在进行与股权转让相关的税收审查时,将着重于审查股权转让价格的真实性,包括审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状况和所有者权益。 股权转让价格大大降低。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将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税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