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和白银贸易是货物的销售,应缴纳增值税。
银行出售的黄金和白银:
(一)银行的业务范围一般在营业税类中;
(2)经营黄金和白银的银行实质上是在销售商品,应缴纳增值税而不是营业税;
(3)经营黄金和白银的银行通常被视为一般纳税人,并且进项税额是根据产出扣除的,因此适用税率一般为17%。
对黄金和白银珠宝首饰的零售征收消费税。
银行本身为金融业缴纳营业税,但是出售黄金实际上并不是银行的主要业务。在这里,他只是纯粹的销售行为,可以看作是同时进行的操作,即银行同时进行黄金销售。应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商品(包括应税劳务)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征收的营业税,以此作为计算税款的基础。从税收计算的原理上来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的生产,分配和劳动服务的多个环节中的商品增加值或增加值征收的流转税。实行超值税,即由消费者承担。仅在增加价值时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商品或提供加工,维修,修理和分销服务以及进口商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征收的税款。增值税已成为中国最重要的税收之一。增值税收入占中国税收总额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税收的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税收。海关在进口阶段负责征收增值税,所有税收都是中央财政收入。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黄金和白银珠宝的征税环节应在零售环节中缴税,其他环节不缴纳消费税。 金和银首饰包括金,银,金基和银基镶嵌首饰,它们都是金和银首饰。 珠宝工厂不缴纳消费税。 相反,零售商店在零售部门缴纳消费税。 此外,一般商品的销售均需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