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企业加工费 避税

提问时间:2019-12-09 15:12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19-12-09 15:12
最佳答案

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如何利用委托加工进行避税?(税法)

消费税支付计划)基于税收计算的税收计划中国目前的消费税计算方法分为三种类型:从价税率,从价税率以及从价税率和从价税率的组合。不同的计税方法有不同的计税方法。在此基础上,为纳税人科学合理地规划消费税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1.选择合理的税务计划处理方法。由于应税消费税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具有不同的流通环节,因此其计税依据也不同。如果纳税人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中正确选择了合理的加工方法,它将作出相应的反应。减少应付的消费税并减轻您自己的税负。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生产税收消费品主要包括两种方式:自加工和委托加工。税法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交付给客户时,应当由受托人收缴。对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客户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可以按照规定扣除税款。如果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回收后直接出售,将不征收消费税。纳税人自行加工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应缴纳的消费税是基于该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委托生产时,所缴纳的消费税是当期同类商品的平均值受托人如果将销售价格或组成部分的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并由受托人代扣,则两者的税基是不同的。让我们比较一下自我处理的税收负担和委托处理的税收负担之间的差异。 [示例4-1]:某卷烟厂购买了价值人民币100万元的烟叶,并将其加工成A类卷烟。加工成本和分配成本共计175万元人民币,价格为700万元人民币,共计200标箱。 A类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56%,固定税为每标准盒150元。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 ◆政策解释:税法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交付给客户的时代,应由受托人收缴。对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客户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可以按照规定扣除税款。如果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回收后直接出售,将不征收消费税。由于两者的税基不同,因此纳税额也不同。 ◆案例规划和分析:选项1:自行处理。卷烟厂上缴消费税= 700×56%+ 200×0.015 = 395(万元),税后利润=(700-100-175-395)×(1-25%)= 22.5(万元) 。选项二:委托处理。如果委托B工厂加工成A类卷烟,则加工费为175万元人民币(与其自身的加工费和分摊费用总计175万元相同),其他条件保持不变。 (1)在工厂A向工厂B支付加工费的同时,它还代其支付了所征收的消费税:(100 + 175)))÷(1-56%)×56%+ 200× 0.015 = 353(万元))。 (2)由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以直接对外销售,因此工厂A出售时无需缴纳消费税。税后利润的计算方式如下:(700-100-175-353)×(1-25%)= 54(万元)。税收筹划概要:可以看出,在加工物料具有相同成本,相同最终售价的情况下,委托加工显然比自加工对企业更有利,可以节省企业的消费税。 42万元(395万元至335万元)),税后利润可增加31.5万元(5400万元至22.5万元)。 J.提示:上述税负分析表明,寄售消费类应税产品的税基与自加工应税消费类产品的税基不同。委托处理时,受托人(个体工商户除外)代表其收取税款。构成同类产品的税价或销售价格;在自行处理时,税基计税依据是产品销售价格。通常情况下,托运人收取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后,必须以高于成本的价格出售,以获利。无论委托加工费大于还是小于自加工成本,只要回收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税价格低于回收后的直销价,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税负将低于自加工税。对委托方而言,其产品的对外销售价格高于为委托加工而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税价格,而实际上并未被征税。当委托加工成本高于纳税人自己的加工成本时,企业仍可以通过预先计量最大可接受的加工费限额,来确定是否采用委托加工方法生产应税消费品。可接受的最高处理费是根据产品的估计销售额×(1-消费税率)-材料成本确定的。通过计算,不难发现,在相同条件下,自处理方式的税后利润最低,税负最大,而彻底的佣金处理方式(收货后不再进行加工和直销)比佣金更重要加工后的销售和加工后的税收负担应该很低。因此,企业可以根据结果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应税消费品的加工方式。 2.外包应税消费品的选择国税发〔1997〕84号规定,如果纳税人使用包括烟草在内的11种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可以扣除已缴纳的消费税。如果企业购买的应税消费品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则当转换为免税销售时,应使用3%的转换率。当纳税人决定购买应税消费品以连续生产时,他应该选择制造商而不是商人。所谓连续生产,是指应税消费品生产完毕后,直接转移到下一个生产环节,无需在市场上流通。因此,允许从已缴纳的消费税中扣除的外包消费品仅限于直接从制造企业购买的消费品,不包括从商品分销公司购买的应税消费品。另一方面,在同一时期的消费品中,商人的价格往往高于制造商在同一时期的价格。可以看出,制造商是纳税人购买应税消费品的首选渠道,除非制造商在扣除消费税后的价格差额高于商人的价格。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企业尽可能多地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买应税消费品,可以获得更多的消费税抵免。 [例4-2]:向某生产企业购进20吨应税消费品粮酒,总税额为10万元,消费税率为20%。 ◆政策解释:根据税法,选择不同制造商购买商品的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所承担的增值税是不同的。外包应税消费品的首选渠道应将价格与可扣除的增值税进行比较。◆案例规划分析:方案1:如果获得小规模纳税人的普通发票,则可抵扣的消费税为:100,000÷1.03×30%+ 20×1000×2×0.5 = 49126.21(元)发票消费税扣除额为:100,000÷1.17×30%20×1000×2×0.5 = 45641.03(元)(元)J.提醒:对于卖方,无论开具哪种发票,增值税和应付消费税是相同的。对于购买者而言,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享受增值税抵免额,因此不会增加增值税负担。显然,此处的普通发票的“价值”超过了购买的特殊发票。 3.分配部门会计方法的选择税法规定,纳税人通过设立非独立的会计部门征收自产应税消费品的税收,应根据对外销售或销售额的多少征收消费税。部。税法对独立的会计商店没有任何限制。消费税在生产领域(包括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支付,而不是在流通领域或最终消费环节中支付。因此,如果在关联公司之间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企业以较低的销售价格将应税消费品出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则可以减少销售,从而减少应缴的消费税额。 。具有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由于处于销售阶段,仅支付增值税而无需支付消费税,因此可以减轻集团的总体消费税负担,但增值税负担保持不变。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独立核算部门与生产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收费。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他们不得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商业往来收取费用,并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或所得。税务机关有权作出合理调整。 ”因此,应将企业出售给其下属分销部门的价格参考当期对其他商人的销售平均价格来确定。如果销售价格“非常低”,主管税务机关将重新调整价格。 [例4-3]:酒厂是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谷物酒,产品由全国的批发商销售。根据过去的经验,该市的一些商业零售商,酒店和消费者每年直接在工厂购买约1,000箱白酒。为了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在该市建立了独立的白酒销售会计部门。工厂根据向其他批发商出售产品的价格与分销部门结算,每盒400元,分销部门以每盒480元的价格出售。白酒的消费税率为20%。 (每箱6瓶,每瓶1公斤)◆政策解释:根据税法,通过自己的非独立会计商店出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应根据部门外部征税销售或销售。税法对独立的会计商店没有任何限制。如果将应税消费品以较低的售价卖给其单独核算的销售部门,则可以减少销售,从而减少了应缴的消费税额。 ◆案例规划与分析:方案一:产品直接销售(按同期计算),应交消费税为:1000×480×20%+ 1000×6×0.5 = 99000(元)方案二:产品已销售通过独立的分销部门,应缴消费税为:1000×400×20%1000×6×0.5 = 83000(元)◆税收筹划概要:节税:96,000-80000 = 16000(元)J.提示:如果分配部门是一种非独立的会计形式,不会起到节税的作用。

应税 消费品_消费税 加工

请问生产加工型企业如何避税?

生产加工企业最大的税种是增值税,所得税,教育附加费等。

应合理避免避税,例如减免投入,正确确定成本和费用。

创业有不同的优惠政策。

提供快捷服务_十年积累沉淀

一般代加工企业交什么什么税比较多,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生产企业呢,那种税多

相对而言,增值税比多哈还多。 因为您的手续费是一种销售项目,但是投入通常很小。 而加工收入要减少一些支出是所得税计算的基础。

制造商的增值税通常比所得税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