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的财务帐户使用私人帐户是非法的;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银行结算账户用于个人转账,收据,付款和现金存款。可以将以下资金转入个人银行结算帐户:
(1)工资和奖金收入。
(2)劳动收入,例如稿费和表演费。
(3)债券,期货,信托和其他投资的本金和收入。
(4)个人债权或财产转让的收入。
(5)个人贷款转移。
(六)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7)继承与馈赠。
(8)支付保险索赔和保费退款。
(9)退税。
(十)农副产品销售收入。
(11)其他法律费用。
3.第65条储户使用银行结算帐户时,不得:
(1)违反本办法,将单位货币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提取现金的。
(3)通过开设银行结算账户来逃避银行债务。
(4)租赁银行结算账户。
(5)将资金从基本存款帐户,存款销售收入或现金以外的银行结算帐户转入单位信用卡帐户。
(六)未在规定期限内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及其他开户资料通知银行。
对有上述行为之一至五项的非企业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作出上述行为之一至五项的商业储户,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被罚款1000元。
对于个人,在某些条件下,他们可能会承担意料之外的法律责任。 最常见的是:
1.刑法责任:
贪污罪:利用职务之便,占有单位财产一定数量;
挪用资金罪:一段时间内挪用单位资金;
2.税法责任:
逃税罪:应将股东帐户中应存入公司帐户的收入视为公司股息,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3.民法责任:
使用个人帐户处理公司事务的独资公司的所有者将被视为公共财产和私有财产的混合体,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成为无限连带责任。
因此,作为财务人员,不仅不能将其帐户用于公司事务,也不能为他人提供这种便利。
很少有从事技术咨询的自雇人士。 通常,他们已经开了一家公司。 选择一个自雇人士是明智的。 确切地说,自雇人士可以向另一个人提供您尚未开设帐户且您没有基本银行帐户的信息。 如果您不需要申请发票,基本上是无法检查的。 与管理员讨论营业额检查和最低点的问题。 你知道中间的事情。 放心,自雇人士基本上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