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股东不要太多。
成立控股公司时,公司形式通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应为2到50,但一般而言,中间人的数量少于20,越简单越好,因为符合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每个人的个人信息,间接持股以及与公司的隶属关系都需要详细披露。为了解决人数问题,有人建议成立股份公司以持股,但中介机构一般不予批准,因为股份公司的批准需要省级政府的批准或批准。更高的水平,并且有一些私人配售的嫌疑,这与中国证监会的政策趋势不符。
2.注册资金的来源必须合法。
众所周知,一般公司的外部投资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要建立一个新公司来持有要上市的公司的股份,就需要一定规模。例如,如果您计划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的股本,则必须注册到2000。10000元,否则公司的可盈利净资产达到2000万元。对于某些公司而言,可能难以解决双重资金问题,但是无论如何,注册资金必须合法来源且可以实际使用。
3.技术投资问题。
如果新成立的控股公司打算增加要以技术上市的公司的资本,则必须对技术进行评估,并且该技术的所有权必须合法,这是公司未来发展的真正技术。如果涉及国有股权,还必须向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申请批准。技术份额的情况需要充分披露。提议的公司和新成立的公司还可以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新成立的公司可以使用交易收益以现金方式增加拟议公司的资本,这可以避免资产评估环节,但合同是关联方交易。需要完整披露。
4.双重征税。
(2)通过设立公司而间接持有股份还必须考虑双重征税问题,因为如果个人直接持有股份,则在实现股权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公司持有股份,则在股权实现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负将会增加。
简而言之,个人可以通过公司间接持有股份,但是必须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并且必须进行完整的信息披露。
我们公司正在与钇财务和税务公司合作。 他们为我们公司提供了一套解决方案,以改变公司的持股方式,合理地改变商业模式,以及将自然人的直接持股通过公司改为间接持股。 如何避免税收红利的问题已经很好地解决了。
直接与您讨论:高管和核心员工直接持股的利弊。优点:1.操作简单; 2.税费相对较低。缺点:1.如果有更多的员工,那么开股东会比较麻烦。 3.对员工的限制相对较弱。高管和核心员工通过控股公司间接持股的利弊。优点:1.易于管理; 2.对员工的限制比较严格; 3,最好保留股权经营权; 4.当公司整体上改变其系统时,就没有税收问题。缺点:如果通过成立有限公司(或股份制公司)将公司设置为控股公司,则员工的税收成本相对较高。公司所得税。但是,如果建立有限合伙制的主体成为控股平台,则必须注意税收负担。必须注意支付股权,现在经纪人说,必须注意避免这一问题,并私下讨论。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