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组织员工差旅,应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用”中。 如果单位有工会组织并已提取工会资金,则也可以从工会资金中扣除。 旅游支出是给予雇员的非金钱利益。 它支付员工的薪水,并根据员工的服务对象将其分配到诸如管理费用和运营费用之类的科目中。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费提供营销人员免费奖励营销人员的企业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 11号),该文件规定:营销活动,企业和单位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检查等名义与优秀的营销绩效人员一起组织旅游活动,并通过免费旅行和个人旅行向个人提供营销绩效奖励(包括实物,证券等)。旅游费。 ),应根据发生的费用将其全部计入营销人员的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工资总额按照“工资收入”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人员获得的报酬,视为当期劳动所得,按照“劳动所得”项目收取个人所得税。 ”
我不知道是否可以这样做:
本月收到的旅行发票:借款:应付职工薪酬3000
贷:手头现金3000
计算本月的工资:借入:管理费用-薪水9000(将旅行费用记入薪水6000 + 3000)
贷款:应付给员工-工资6000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薪酬3000
(这不是增加福利成本,而是将差旅费增加到支出中,因此是管理费用-工资)
请在下个月支付以进行会计核算:借入:应付给员工-工资6000
贷:手头现金6000
(因为已经支付了福利费,它将在下个月的工资支付时支付)
另一个是,将差旅费计入工资后,在职工之间平均分配的职工工资仍未达到最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