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这是逃税。这是非法的。建立更多的人或多次支付以实现避税是非法的。一个人每月支付两次是违法的。根据税收规定,它是当月个人收入的总和。让我们根据税收文件纳税。
合理避税:
1.不应征税的部分计为工资。例如,电话费,现场补贴等是与办公室办公过程中公司生产和经营相关的实际支出,而不是个人收入,因此您需要过帐发票并报销。不要将其计入您的薪水。需要纳税的部分避免个人纳税。
2.税款按工资划分,每个月以均衡的方式分配工资(这样每个月的工资都在同一个纳税文件中),例如:年终奖金,放在一个月内,您有可以提高几种纳税等级,实际上,将支付更多的税款。如果它分散在多个月内,并且降低了纳税等级,则将少付税款。
发行两个单独的发行版是非法的。 这是公司的内部管理。 它与法律无关。
但是,此事有点违反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是收入的集合,例如实际支付的工资。 根据您的说法,他实际上只支付了一半的税,但扣除了所有税。 绝对不是这样。
贵公司为您做了避税。 通常,您的奖金和薪水应合并以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金是75元。 由于您不需要纳税,这意味着您的公司还有其他处理方法,例如使用外资帐户奖金,或以多人名义记录您的薪水,以使其低于起征点且没有 需要税。 有很多避免税的方法。 我不知道您的会计方法是什么,也不知道如何处理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