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作为一种财务管理工具,其避税能力有限。
香港本身就是避税天堂,2006年以后就不需要征收遗产税。即使在美国,因为它是人寿保险金,因此无论在哪里购买,都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征税。
合理避税以保护个人资产是国外的规范。但是,面对某些移民国家税收法律的完善和复杂,如何避税也是新移民面临的难题。以美国为例,WTO移民专家将为您介绍5种新移民避税的方法。策略1:两种避免遗产税的方法美国人使用两种避免遗产税的方法,一种是纯粹的信托,另一种是家庭有限合伙制。盾构信任有效地避免了先死的夫妻的不确定性。它为每个丈夫和妻子建立了一个信托基金,其中一个首先死亡,并且其中一些资产已转移给孩子的信托基金。这样,就不会浪费夫妻双方的减税措施。创办家族企业的家庭可以建立一个家族有限合伙制,最好是在中年,由父母作为普通合伙人,然后将资产转移到孩子的账户中。最后,所有孩子都有一小部分。对于喜欢购买商业物业的中国家庭,使用家庭有限合伙制转让资产非常适合。策略2:在移民之前,美国税收的账面增值现金交换原则通常仅对已实现的收入征税,即财产在买卖或转让时被征税。如果财产尚未转让,则账面上增加的价值无需缴纳增值税。在许多情况下,还没有实现账面升值,例如房地产价格上涨,股票债券和珠宝升值。新移民可能会在财产处置期间遇到美国财产增值和税收方面的问题。因为当您成为美国居民时从国外带入的财产无需缴税,所以最简单的方法是在报告前赎回该书的未实现收入,例如出售股票和转让房地产。取得身份后,请使用现金投资新股票和房地产。这样就无需为这些增值物业缴税。相反,如果存在投资损失,则不必急于出售。您可以等到获得绿卡出售后再进行扣税。策略3:在海外工作,免税美国对于移民而言,绿卡,公民身份和税收是矛盾的。美国移民法要求绿卡持有人每年在美国停留半年以上,否则可能会没收绿卡。但是,如果有合理的理由不能在六个月内返回美国,则可以申请重新入境许可(白皮书)。重新入境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年。此外,要归化为美国公民,必须在持有绿卡的五年内在美国居住两年半以上,并且必须诚实地提交纳税申报表。但是,越来越多的新移民在获得绿卡后返回中国工作。每年,他们只象征性地向美国报告,绰号“飞人”。海外“飞人”劳务有免税额。但是,税法规定,在国外居住超过一年330天(即在美国仅35天)后才能享受此津贴。这与移民法每年在美国维持绿卡的要求不一致。但是,如果您申请再入境许可证(白皮书)并使用具有再入境许可证的绿卡,则可以在国外合法停留1-2年,再次进入海关时,绿卡不会被没收。不仅符合移民法的要求,而且享受税法规定的一定数量的免税。策略4:海外帐户位于“避税天堂”根据美国银行保密法,如果有人在海外拥有银行帐户,经纪帐户,共同基金,单位信托基金和其他金融帐户,并且这些帐户中的累积资金帐户金额超过10,000美元的情况下,必须填写外国银行和金融管理局的表格TDF90-22.1(外国银行和金融管理局的记者,FBAR)。但是,如果您的帐户位于波多黎各,北马里亚纳群岛以及关岛,萨摩亚和维尔京群岛等世界著名的“避税天堂”,则可以享受免税待遇。策略5:善用免税优惠在美国,一个人一生只能向另一人捐款一百万美元,每个人每年可以捐款一万一千美元。如果赠予在一年内超过此金额,则必须向税务局报告,或者您可以选择不支付赠与税,即,赠与将从未来的150万遗产免税额中扣除,但请告知政府。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