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然后将此无形资产投资于公司以分担风险。估计可以带来的收入。计算您每年可获得的利润比例(最终总计为200万)。这样,税收负担最小。
1.所谓的“ TAXSHIELD”,即债务成本(利息)在税前支付,而权益成本(利润)在税后支付,因此,如果企业希望向债权人支付相同的收益和股东,实际上需要产生更多的利润。
2.您所说的应该是“债务税盾”,它是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佛朗哥·莫迪利亚尼和默顿·米勒正在研究现代资本结构中提出了一种避税理论。用外行的话说,税收保护效应是指跨国公司为了降低税收而使用贷款而不是股票进行投资或融资,以减少税收,或称为资本稀疏。现在,这已成为跨国公司避税的主要手段。针对这种现象,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开始研究制定相应的反避税措施。
3.非债务税盾是债务税盾的发展。
在现代财务管理中,除债务融资,股权融资和内生融资外,主要是折旧费用。这部分成本实际上并没有发生,但是由于税收和管理政策的原因,税收可以扣除甚至是双重扣除。这是国际金融管理,与中国的实际情况不符。
您可以看一下叶小斌的论文“资本弱化的法律问题的初步研究”:
弱资本是指企业和投资者在选择融资和投资方式以最大程度地实现自身利益或其他利益时,由于股权比例的减少和贷款比例的增加而引起的公司债务与所有者权益的比率。目的。该现象有一定的局限性。根据经济合作组织的解释,公司股本资本与债务资本之比应为1:1。当股本资本小于债务资本时,它就是资本弱化。
增加税前扣除的利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股本以股利的形式支付。公司利润分配前,必须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公司所得税;债务资本利息可从应纳税所得额列为财务费用扣除额减少了企业应缴的所得税。债务资本没有税收负担,而股本资本须缴纳所得税。因此,公司投资者倾向于尽可能减少他们的股权投资,通过高负债和低投资来削弱资本,增加利息支出并减少应税收入。根据MM定理,企业还可以适当地利用债务资本进行税收筹划,以通过节税或避税增加企业的市场价值。因此,适当增加企业的债务比率对于企业和企业经营者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当然,债务过高也会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一旦出现管理不善和经济波动,可能会对公司投资者,企业,行业,地区乃至整个社会经济产生不利影响。
资本稀疏通常是跨国公司避免在世界范围内征税的一种手段。近年来,国内公司还开始利用资本稀疏来避免税收。本文以XX市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例,揭示利用弱化资本避税的公司的新趋势,以期使税务机关切实开展反避税工作。 。
1.案情简介
(1)D公司由于操作异常而被纳入当地税务部门的检查范围
D机械有限公司是XX市的一家内资企业。它成立于1998年,位于经济开发区。它有一个6,000平方米的工厂厂房和办公楼,约有150名员工。它的主要业务范围是制造,销售和加工。工程机械及配件,金属材料零件及制品。D公司的投资方为进出口B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2007年2月,XX市地方税务局的反避税人员在分析公司2006年的财务数据后发现,多年来公司的营业利润一直保持在极低的水平。同时,公司的注册资本,销售规模和总资产也在不断扩大。反避税人员注意到,公司开业八年来累计投入资金3500万元,但账面利润累计亏损1800万元。在未收回500万元初期投资的情况下,B公司于2007年追加投资9000万元扩大生产规模。
(2)指标分析揭示了线索
税务人员发现,通过对D公司损益表中的某些数据进行审核,D公司2006年的财务费用共计656万元。前几年财务费用一般不超过20万元。元,财务费用突然公司增长了30倍以上。作为备件制造公司,D公司由于追加投资而积累了雄厚的资金。此外,近年来,该国增加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该公司用于筑路机械的配件也卖得很好。,不可能从外部借用。
(3)在评论中找到的证据
检查组决定对D公司的财务费用进行特别检查。真实的贷款协议如下:“按照公平,诚信和合作的原则,经过双方的友好协商, D公司与E公司之间的贷款合同现在是计划达成以下协议,内容如下:...贷款总额2600万元,年利率25%,分月还息...协议日期:12月2003年。“贷款协议浮出水面。根据内资企业的税收规定,允许纳税人之间相互借贷的利息支出,以不高于同一类型金融机构在同一期间的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期。根据这项规定,税务人员调整了D公司的利息支出税,使D公司2004-2006年的应税收入增加了1,372万元。 D公司应补缴外国企业所得税325万元。
(4)进一步检查和复制可疑点
认为反避税工作已经结束,但仔细的检查员发现E公司是一家民间福利企业,并享有免征公司所得税的政策。D公司和E公司可能滥用了税收优惠政策以避免征税。检查员立即延长了对E公司的检查。经检查,发现E公司确实是一家享受减税和免税政策的公民福利企业,但是E公司的公司成立注册信息表明E公司是C公司的全资子公司。D公司与E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包括在内。检查再次陷入僵局。但是,检查人员还注意到,四个公司B,C,D和E从事的行业几乎都是机械加工。四家公司之间还有其他联系吗?与C公司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令所有人感到惊讶。调查发现,公司B和公司C均为XX市一家知名集团A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并且公司B和公司C具有关联关系,即A,B,C,D和E公司有关联的关系。D公司和E公司使用其中的多种投资关系掩盖了两家公司具有关联关系的事实。
整个“税收筹划”的真相在于,为反避税工作精心设计了该小组的组织结构和运营方法。许多公司的分阶段成立是为了掩盖真实的交易过程并转移利润以避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在确认D和E隶属于每家公司集团之后(国税发[2000] No. 84):关联企业的贷款超过注册资本的50%的利息不能在税前支付。D公司按当前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计,2004-2006年共支付利息1950万元。 D公司无法扣除约1,830万元的税前利息。约604万元。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以资本弱化形式出现的避税行为已成为中国内资企业避税的新趋势,并被越来越多的内资企业所采用。与“高进低出”等常见避税方法相比,这种避税方法更加隐蔽,危害更大,容易造成税收损失,应引起重视。
其次,资本稀疏税制度对我们经济的影响
世界上许多国家/地区都对资本薄弱的税收施加了限制。这件事情是由很多原因导致的。主要原因是防止避税活动和保护国家税收权利。
III。西方主要国家为应对资本稀薄和避税而采取的措施
(1)美国:安全港规则
安全港规则(也称为固定债务/权益比率方法)是在税收中限制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比率。安全港规则意味着在上海进行税前和税后扣除是安全且免税的,但在香港以外地区则是不安全且应税的。美国规定的固定比率为1.5:1。除了美国规定的固定比率标准外,美国还明确定义了贷款类型,计算贷款资本的时间以及适用的目标。安全港规则。
1.对各种类型的贷款采用不同的税收待遇。针对贷款类型的不同特征,美国对各种类型的贷款资本也有不同的规定:(1)一般投资贷款。也就是说,要求股东以贷款形式对企业的长期投资应包括在贷款资本中。(2)短期借款。由于不计息,在美国境内90天以内的股东应付款期的部分不包括在贷款资本中:在股东享有的90天以内的部分应在90天以内。(3)背对背贷款。也就是说,股东首先将钱存入银行,然后银行向公司提供贷款。美国规定,不能在税前扣除利息,并且贷款不包括在贷款总额中。(4)无关联第三方向股东提供的贷款。美国将此类贷款计为总贷款资本。(5)混合融资工具(HybridFinancing Instruments)。因为它具有贷款和股权投资的两个特征,并且仅支付利息,所以没有还款期限,可以转换为公司股份,损益分配,参与准备金和破产清算。贷款包括在贷款资本中。
2.贷款资本的纳税确认时间。不同类型的公司贷款有不同的期限和不同的贷款时间。贷款总是动态的。在计算债务金额时,美国使用年末方法计算年末的贷款余额是否超过总资本余额(权益余额和所有贷款余额的60%为标准。
3.贷款提供者的身份和安全港规则的目标。在计算债务/权益比率时,美国以公司的总债务为基础,而不考虑贷款提供者是否与公司有关。如果贷款提供者是公司股东,则美国规定,在计算贷款资本与权益的比率时,以单个股东为单位。即使某公司股东提供的贷款,即使公司贷款资本总额与总股本之比不超过安全港限额,如果资本与公司股本的比率超过安全港限额,则不能扣除超额利息。同时规定,稀疏资本化税制的适用对象是超过最低持股量的非居民股东,持股比例必须大于50%。
4.确定股本。作为计算安全港固定比率的分母,美国要求根据公司会计报表的账面价值确定股本,其中包括:法定股本(已认购),储备金,结转的未分配利润从上一年开始,还有储备。在计算时,要求股本的计算时间与上述贷款资本的计算时间必须一致。
(2)英国:正常交易规则
英国税法规定,国内公司获得贷款时,如果没有按照正常交易原则支付过多的利息,则不应扣除,这部分利息应视为股息并按比率为25%。判断双方是否为关联公司的标准是:(1)向英国公司提供贷款的公司占公司总贷款的75%以上; (2)英国公司持有非居民公司超过75%的股份,或双方由另一家非居民公司的75%以上的股份持有; (3)英国公司和外国关联公司还持有另一家英国公司超过75%的股份,但英国借款公司90%或以上的股权直接由英国公司拥有除了举行。
(3)日本:两个规则的结合
1.日本反资本化条款的内容。
鉴于跨国公司利用资本削弱避税的现象,日本政府特别立法。首先,适用反资本化条款的法人是境内外法人,在日本的外国法人分支机构以及内资法人(适用于从外国联属公司大量借款的法人) )。其次,就固定比率而言,日本的资本稀疏税安排使用两个主要指标体系来限制债务/权益比率:外国控股股东的债务/权益比率和固定公司债务/权益比率。
2.日本的反资本化条款的特征。
(1)采用固定利率模式。日本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阶段和法律制度的完善,采用固定利率法限制利息扣除的模式。外国投资创造了更加宽松和稳定的投资环境,可以满足日本经济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