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资金短缺,我们单位先付了10万元,又打算再付5万元。出乎意料的是,在征费期结束后,特别经理向我的单位发出了提醒通知。除了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税外,还将收取滞纳金。我认为,所得税的预付款只是数量不准确的税务局,他们临时缴纳一些税款以确保平衡的储税。无论您支付的金额是多少,都没有关系。如果您支付的金额越来越少,则只需支付一次即可。当按季度预付款时,您应少付滞纳金。我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答案:公司所得税是通过“每年计算,分期预付款以及年末结算和结算”的方式征收的。在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企业的收入和支出无法准确计算。通常,预付款是根据纳税期的实际金额还是前一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预付款预付款或其他方法的预付款存在无法准确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因此,企业预先缴纳的少缴税款不应视为逃税。
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不预缴所得税和滞纳金问题的复函(国税函发〔1995〕593号)规定。,应被视为逾期行为,除了命令他们在一定期限内缴纳税款外,同时还要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因此,即使不按计划进行的预缴所得税不是逃税,也应收取滞纳金。
1.需要。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并分期预缴。因此,预付款是必须履行的义务; (二)解决结汇后的年度亏损,无须纳税,也不存在逾期还款的问题;必须支付滞纳金; 3.第三个问题是,根据该政策,没有好的方法。
【相关参考资料】
1.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问答: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缴纳,每年缴纳,这意味着企业所得税每年缴纳一次。但是,当我们提交季度纳税申报表时,如果提交的时间超过了提交截止日期,为什么还要支付滞纳金?如果我的公司在今年的4月16日第一季度宣布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它被告知要支付滞纳金。为什么?
回应:关于企业未能按期缴纳所得税和滞纳金的问题,国税函发〔1995〕593号规定,在规定的缴纳期限内未缴纳所得税的纳税人,视为:延迟付款。除了被责令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税之外,该公司还将根据需要收取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在期限内下令付款外,还应从滞纳税之日起,将每天收取滞纳金的五十分之一的滞纳金。发言人说:「上述答复仅供参考。有关特定的处理程序,请直接咨询您的主管或当地税务机关。
2.国税函[2009] 34号:
国税函[2009] 34号规定:4.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