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损失不一定表示没有应纳税所得额。只有经过税收调整和税务检查确认后,如果没有利润,就不能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1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以下统称为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该法律。
该法律不适用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
因此,在小规模纳税人中,个人独资和合伙制企业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与企业损益无关。只要有应税收入,就应该缴纳营业税。
所得税是根据企业的营业收入计算的,因此企业无需为损失支付企业所得税。但是,上述损失不是基于公司的财务会计利润,而是基于公司的会计利润加上(或减去)税收调整额增加(或减少)的余额。税收调整的增加(或减少)是指如果财务会计系统与税法之间存在差异,则需要调整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