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中国新闻社北京(记者张伟然郭金超)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表决通过一项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法律规定,对于工资性收入,扣除成本3500元后的月收入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工资性收入,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将于9月1日生效。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届会议决定将《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如下:
第3条的第一项修改如下:“薪金和工资收入应缴纳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第六条第1款修改如下:“工资收入,扣除成本3500元后的月收入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这是自1994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个人免税额的第三次增长。2006年,免税额从每月800元增加到1600元; 2008年免税额从1600元增加到增加到2000元。该修正案涉及的减税措施最大。
4月,初次审查的税法修正草案将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并将适用于当前工资和薪金的适用个人税率从9级超额提高到7级。过度发展。本月27日,税法修正案草案再次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累进一级税率由5%修改为3%。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2000元,即超过2000元的部分应纳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包括税率在内的税种数量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1少于500元5 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25
3超过2,000元人民币至5,000元人民币15125
4人民币5,000至20,000人民币以上20375
5超过20,000人民币至40,000人民币25 1,375
6人民币40,000至60,000元之间30 3,375
7超过人民币60,000元至人民币80,000元的部分35 6,375
8超过人民币80,000元至人民币100,000元的部分40 10,375
9十万元以上45 15,375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自1980年实施税法以来的第七次重大改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已于2018年8月27日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根据决定草案,将基本成本降低标准确定为每年6万元人民币,即每月5,000元人民币,新税率在3%至45%之间保持不变。2018年8月31日,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征点为每月人民币5,000元,最新起征点和税率将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扩展数据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税收项目为:
(1)此人获得了由“中国科学院蔡冠申荣誉基金会”授予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
(2)个人获得银行部门支付的储备金,其利率超过国家利率以及维持和补贴的价值。
(3)个人由于雇主支付相关保险费用而获得的未付的免费优惠待遇收入。
(4)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期间的银行储蓄存款利率,向在保险期内未投保的人寿保险公司支付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
(5)因证券公司向大帐户持有人回购收入或退回交易费用的个人股东,诱使大帐户持有人与公司开户交易,并从所获得的交易费用中向大帐户持有人支付部分款项。
(6)个人在年底总结,各种庆祝活动,业务交易以及某些部门和部门的其他活动中,为其他部门和部门的相关人员获取现金,有形或有价证券。
(VII)离职风险基金。
(8)个人为单位或其他人获得报酬提供担保。